股票质押贷中风险(股票质押比例)
1、什么是股票质押,股票质押风险点是什么
首先你要了解什么是股票质押。股票质押。就是公司股东把持有公司的股份抵押给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获得资金,到期股东偿还资金和利息,同时获得原来持有的股票,就相当于个人需要资金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是一样的道理,不同的只是换了抵押物而已.
然后个人也可以股票质押,假如你看好一个股票,可是没资金,但手上有股票,可以质押给你所操作的证券公司,获得一定的资金,等你有资金后在赎回质押的股票(但盈亏自负)他们是不负责的。
2、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风险
信用风险。在证券公司的还款能力出现问题的情况下,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主要靠第二还款来源--质押股票来保障。但是质押股票市值随股票市场的变化而波动,如果质押率设定不合理,特别是当质押股票遇到突发事件连续跌停时,银行难以对巨额质押股票及时平仓,此时,信贷资金面临风险敞口。一方面,证券行业连续三年全行业亏损,证券公司经营困难,盈利和偿债能力大幅下降。另一方面,不断有证券公司因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违规国债回购被托管、关闭。截至目前,累计已有近30家证券公司被处置,而且被处置券商的数量还会增加。由此可见,借款主体资质的普遍不佳,必然会对银行信贷资金带来较大的潜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包括:一是借款人资格的认定风险。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中要求借款人应具备七个条件,但囿于银证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银行难以及时了解和掌握证券公司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和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二是质押股票的选择是否符合规定。三是质押率、贷款额度比率以及质押股票的各项比率是否控制在《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比率范围内。
3、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存在哪些风险
股票质押融资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间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
二、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以下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由于股权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已无价值,实现质权几无可能。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实行的是注册资本授权制,即股权的取得并不是以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前提,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能以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设定质权,给质权人带来风险。
4、什么是股权质押融资贷款,其所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融资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前款规定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股权系指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未上市股票和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凭证。贷款人系指本省境内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及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人同时为质权人。
二、股权质押融资贷款所面临的风险
(一)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二)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由于股权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
(三)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已无价值,实现质权几无可能。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实行的是注册资本授权制,即股权的取得并不是以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前提,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能以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设定质权,给质权人带来风险。
(四)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如果企业无法正常归还融资款项,处置出质股权的所得将成为债权人不受损失的保障。目前,虽然各地区设置的产权交易所可以进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但其受制于《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号文)中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不得拆细、不得连续、不得标准化”的相关规定,一直无法形成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由于产权交易市场的不完善,绝大部分非上市公司股权定价机制难以形成,股权难以自由转让,质权人和出质人难以对股权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价值评估过低,会导致出质人无法获得更多的融资;价值评估过高,出质人质权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规模。
5、股权质押的质押率是什么意思?
私募排排网为您解答:
质押率:实际操作中,是不是股票市值有多少就能借多少钱呢?你想得美......股票市值是不断浮动的,要是按照市值的100%借钱,那之后股价只要跌几个点,出借方即使卖股票收回钱也是亏损的,所以不可能这么借钱。实际上,借款额=质押股票市值×质押率,这个质押率理解为折扣就好了。比如,大股东的股票市值有10亿,质押率为50%,那么能融资5亿。质押率是由交易双方根据借款期限、是否限售股等情况来确定的。
6、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和控股股东减持股份 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质押贷款,说明就是没钱搞质押也不卖股票,看涨;坚持说明哪怕不差钱,但股价高了(可能经营并不好)跑了还是合算的,看跌。
7、质押股份对股价有影响吗
说白了就是短期融资行为。如果卖掉所持有的股票会影响他的控股地位,选择质押式回购即保住控股地位又能筹到资金。前期有资金流入企业短期刺激股价上扬,后期还钱导致资金流出企业会刺激股价下跌。至于幅度还要综合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