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拿所持企业的股权置换减资(股东通过减资
1、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资
减资是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减资不得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起点。出份股东决议书,说明减资原因,股本变更情况等,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还有些工商部门给你的表格填。一般是为了弥补当年的本年利润亏损,有限公司才需要进行减资。有限公司减资所需要的材料 1、公司股东会决议 2、章程修正案 3、原股东减少抢持股比例声明文件(按当地工商局要求填写) 4、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先股东会会议讨论并形成书面决议,再根据书面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持决议书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材料可按当地的工商要求提供),进行减资公告(此项工作各地做法不一,有的要求先公告后变更。有的没有要求公告就会变更。但变更后必须公告。) 减资的方法有两种 1、减少出资总额,改变原出资比例。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减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有两种做法发还,对已缴足的出资,将其一部分返还给股东;合并,在公司亏损时,依出资比例减少每一股东出资,以抵消应弥补的资本亏损。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一般要有以下程序 1、决议,公司减资应当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制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决议,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均为特别决议,需要2/3以上多数通过。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底于法定的最底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 3、通知和公告,公司应当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偿与担保,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按《公司法》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的义务,然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前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减资者、减资的股权额、减资方式、减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 3、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少三次公告的报纸; 4、经公司股东会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若股东减资后原股东不变,则只要开一个股东会、作一个股东会决议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决议和前一届股东会决议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减资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 应遵守的法律程序规定 (1) 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本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还需要出具公司减资报告 ××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1.A公司可否以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的部分股权作为对价,与A公司股东持有的其他公司的等值股权进行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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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怎么把持有母公司股权变为持有子公司股权?如何在不增加出资的情况下完成股权置换
子公司增资扩股,持有母公司的股东以持有的母公司的股权入股子公司。这样该股东成为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交叉持股。
4、公司减资如何办理?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
1、企业办理减资必须要出具审计报告;
2、先到工商局备案,再登报公告;登报公告后方可出具审计报告,申请办理减资登记;
5、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判决解散注销公司、撤资退出、被合并注销等。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条件。
1、股权转让
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
2、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另行筹集股权的购买款,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因为,公司减资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3、要求公司回购
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因而,一般通过解散而退出应该采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议,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破产清算退出
《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可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只要公司符合破产的条件,即使有的股东联系不上,或股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均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6、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碰到股东不配合或失踪等情况,无法启动普通的清算程序;又不符合破产条件,无法启动破产程序时,可考虑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7、利用减少注册资本退出
《公司法》第38条、第47条、第178条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了具体规定,我们可以利用该规定,实现股东撤资退出,从而避开国有股权转让的复杂程序。
按该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履行的程序有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同意)作出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报纸上公告、修改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但需要注意,第一,减资必须取得其他股东的支持才能得以顺利实施;第二,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三,对于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8、利用公司被吸收合并注销退出。《公司法》第173条第二款“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第174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第175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6、公司股东能否退股啊,退股是不是就导致公司减资的后果?法条依据如何?谢谢
一般公司不让股东退股,因为股份就是投资,资本投入再生产能收回吗,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健全造成目前中国部分公司允许退股,退股要求一旦提出,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研究,如果同意某股东退股,则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与公司净资产相乘求得你的股权现值,退给你,也可以将你当初投入的股金原价退给你,股本也是收入,按个人所得税缴纳20%的税
7、企业股东能通过减资撤出股份吗
可以!
1.股东会同意
2.公告并处理完债权人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