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未到期即待返售的债券(债券买断式回购)

股票知识 2023-01-28 20:32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 中央债券结算发送逾期返售指令是正回购还是逆回购方
  • 如何理解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
  • 对于付息债券,平价折价议价发行其到期收益率与息票率的关系
  • 什么是附息债券?
  • 什么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债券买断式回购的概述
  • 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的区别
  • 1、中央债券结算发送逾期返售指令是正回购还是逆回购方

    能向中央债券结算发送逾期返售指令的只有正回购方,以下是相关的原文
    四、到期结算失败后续处理
    1.质押式回购
    对于因违约导致质押式回购合同到期结算失败的,交易双方可向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清偿,业务流程与收费标准比照中央结算公司现有规定执行。
    对于因其他原因导致质押式回购合同到期结算失败的,经交易双方协商,可通过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客户端办理逾期返售。逾期返售业务指令由正回购方发起,逆回购方确认,收费标准为200元/笔,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

    2、如何理解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

    发行量是指一定时期内的债券发行总金额,余额指截止某个时间点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金额,,余额是包括了历年发行还没有到期的债券的,余额一般都比发行量要大

    3、对于付息债券,平价折价议价发行其到期收益率与息票率的关系

    到期收益率低于息票率,债券溢价发行;
    到期收益率等于息票率,债券平价发行;
    到期收益率高于息票率,债券折价发行。

    4、什么是附息债券?

    ‍‍附息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附息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会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附息债券、贴现债券、零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 。这是一种长期债券,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每年或每半年,按票面利率支付持券人利息,到期时归还持券人本金附息债券。我国最早发行的息票债券是1996年第六期记帐式国债。其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是11.83% ,每年6月14日支付利息。最近发行的息票债券是2002年4月发行的记帐式国债,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2.54% ,每年4月18日支付利息。附息债券在发行时明确了债券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及付息日,到债券到期日时,偿还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债券。

    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托管的附息债券,在债券附息日时,发行人委托中央结算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向投资人办理债券附息兑付。附息债券每次付息时需要进行债权登记,一般每次付息日的前一个营业日,为债权登记日,债券登记日日终前,卖出的不享有本期利息。处于出押冻结状态或回购,未到期即待返售的债券,本期利息归原持有人或回购方。在债权登记的付息过程中,发行人不迟于付息日上午将应付利息,划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息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按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托管名册所记载的,各持有人的托管余额计算利息,并向持有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划付。‍‍

    5、什么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计入利息收入。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会计主体是买入方;买入对象是票据、证券、贷款等;买入方
    货币式是有协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回购返售协议或企业自行购入;卖出交易对象是原卖出方;特点是双方有协议,有固定返售价格;实质是通过交易市场将富裕钱以抵押的形式贷出;抵押品一般是债券;你是贷出方,获得抵押权;本科目按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6、债券买断式回购的概述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亦称债券必断式回购交易(2012年6月1日出版的《证券交易》),通过卖出一笔国债以获得对应资金,并在约定期满后以事先商定的价格从对方购回同笔国债的为融资方(申报时为买方);以一定数量的资金购得对应的国债,并在约定期满后以事先商定的价格向对方卖出对应国债的为融券方(申报时为卖方)。买断式回购与前述质押式回购业务(亦称“封闭式回购”)的区别在于初始交易时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是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而不是质押冻结,债券所有权随交易的发生而转移。该债券在协议期内可以由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自由支配,即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只要保证在协议期满能够有相等数量同种债券卖给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就可以在协议期内对该债券自由地进行再回购或买卖等操作。
    按照上述交易机制,“买断式回购”的参与者可在依次递减的不同回购券种上进行多次回购操作。比如,投资者第一次选择了90天的交易品种进行逆回购,20天后如果出现问题,他就可以通过正回购,再把手中该笔债券在60天内的任何品种上卖出去拿回现金,可以规避一定的资金紧张的风险。
    办理对象
    凡是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都可叙做买断式回购业务。主要以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财务公司、农信社、城信社、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主。
    管理规定
    1. 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1天。
    2. 交易双方可以按照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
    3. 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
    4. 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量的200%。

    7、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的区别

    打个比如我有债券,缺资金。
    你有资金却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或者打算出借资金获得收益,出借资金者担心收不回资金的风险。或者收到借钱者的抵押物后自己没法处置。
    由于上述两种需求的存在,于是就债券回购交易就产生了。
    我为了满足你的要求,就答应你可以将我的质押物(债券)到一年时,我再回购回来。于是你就不用担心收到抵押物没法处理了。你又担心到期我不回购怎么办呢?于是就引入了中登公司,他负责到期结算给你出借的本金和利息,那中登公司就承担了我违约的风险,然后中登公司就引入质押券的折算率等的方式来控制风险,这些书上都有详细解释,
    提示一点,这种交易的债券是在中登公司质押,债券还是登记我的名字
    和这种融资方式相近的是买断式回购交易
    买断式参与者主要是商业银行间交易,就是出借资金者(你),不担心质押物的处置问题,要求取得债权所有权,这样你可以再去抵押或者自己留存做其他用途。这种方式增加了债券的流动性。这种出借资金者的主要目的还是获得收益,至于得到债券后取得的其它收益并不是主要的目的,只是为了使他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基于这个目的,所以出借资金者还是希望我能把债券回购回来。所以这里还是有一个回购的概念。如果融资方的目的既要得到资金,又想拥有该债券,所以这也需要一个回购的交易,融资方同样担心对方到期不交出债券,所以又引入了交易所和同业中心等部门负责控制其中的风险。
    提示一点,这种交易的债券,在回购前,其所有人是属于出借资金方的。
    我估计理解这个意思,书上的好多问题应该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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