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减持新规有哪些(非公开发行减持新规)

股票知识 2023-01-28 20:33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 减持规定规定了哪些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要什么条件?
  • 股东减持新规什么时候开始
  • 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及减持规定
  • 原始股减持税收是多少?
  • 原始股东减持办理什么手续
  • 在减持新规发布前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是否适用
  • 1、减持规定规定了哪些主要内容

    减持规定规定了哪些主要内容?
    1、《减持规定》的主要规定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1)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
    根据《减持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这与以往的规定及18号公告是一致的,除此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受《减持规定》的约束。
    (2)区分拟减持股份的来源。
    明确了《减持规定》的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减持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3)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设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
    《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本条仅针对集中竞价减持设立预披露制度,对于大宗交易转让的披露未作规定,相信不受影响。
    另外,根据《减持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规定。
    本条规定的质押信息披露较之以往规定更加苛刻,是看身份不看数量的,过往规定以深交所主板的上市规则为例,深交所主板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1.11.4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十三)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即以往规定主要看股份数,5%以上的股份质押才需要信息披露,《减持规定》改成了看股东身份不看数量,极端情况意味着即便大股东只有100股股份被质押了,上市公司也要公告。
    根据《减持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受到《减持规定》的约束,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故通过二级市场举牌的主体可不遵守《减持规定》的限制。另外,根据《减持规定》第四条的规定,除交易所买卖、协议转让外,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故除就来源上区分二级市场举牌买入股份不受约束外,其余规避手段基本被堵死。
    (4)根据各种股份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路径,引导有序减持。
    《减持规定》在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5)完善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
    一方面,为切实强化大股东对公司、中小股东所负责任,《减持规定》从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自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两个角度设置限售条件。
    根据《减持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本条对减持划分了不同路径,即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三个月不超过百分之一),但大股东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不受数额限制。另外,对于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也没有设定数额限制,但如董监高身份与大股东重合的,仍应遵守该限制。
    另一方面,根据“权责一致”原则,《减持规定》从董监高自身违法违规情况的角度,规定了不得减持的若干情形。
    根据《减持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减持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前述规定,禁止减持的情形包括:
    (1)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等在特定期间的,则所有大股东都要“连坐”,均不得减持,但董监高减持应不受影响;
    (2)大股东或董监高自身出现禁止减持情形的,不得减持。关于本条是否会导致某大股东(或某董监高)出现禁止减持情形,是否影响另外大股东(或董监高)减持呢?我们理解,大股东(或董监高)应只对其自身负责,此种情形下不得“连坐”,即其余未出现禁止减持情形的大股东(或董监高)的减持不受影响。
    (6)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合法、有序减持。
    一者,《减持规定》设置“防规避”条款,专门遏制相关主体通过协议转让“化整为零”、“曲线减持”。再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减持规定》区分不同情形,从证交所自律监管和证监会行政监管两个层面,明确了监管措施和罚则。

    2、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要什么条件?

    减持以后才会出公告的。 相关规则如下:
    一、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六、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减持新规什么时候开始

    5月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就大股东减持行为出台新的规范措施。5月27日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减持股份行为,公布了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此,上交所、深交所迅速作出响应,分别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新规从减持数量、减持方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股份行为作出了要求。

    4、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及减持规定

    内容来自用户:浩成文库

    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规定
    股东类型|减持股份类型|减持方式|减持规定|法规索引|
    大股东(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之外的其他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通过协议转让减持|1、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2、若大股东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若大股东减持的是特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若大股东减持的是特定股份,且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的,则出让方、受让方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上交所规定)。|
    所持全部股份|不得减持|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

    5、原始股减持税收是多少?

    原始股减持税收由各级地方政府优惠力度来决定,目前全国通过返还80-90%来实现减持原始股税收,80-90%返还当中,不包含个人所得税,最终的综合税负率高达20%以上。江西地区采取包含国税、地税、个人所得税在内的最佳原始股减持税收优惠通道,低至8.77%。所有税收一次性结清,无二次征收的危险。具体详情请百度大昔大渝,口碑好,专业解答综合税负率的相关问题。

    6、原始股东减持办理什么手续

    限售期满后向交易所申请解禁,批准后即可流通,减持有减持的规定,须按规定减持,主要是数量方面的,规定主要限制大股东和高管的在一定时期内的减持数量.

    7、在减持新规发布前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是否适用

    凡事在减持新规出台后,未完成的定向增发都要受到减持新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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