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处置公车“阳光”全过程
车辆处置在改革中是重要环节,如果车辆留存多和取消车辆处置不彻底,就容易改革反弹、滋生反复的土壤。所以我们首先从制度上规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原则,全程保证阳光处置。
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两份文件,全国范围内的公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制定两个文件,主要是考虑中央、地方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出行情况差异较大。《意见》对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根据分级决策的原则,要求各地相应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意见;《方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性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这样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公车改革原则方向清晰
按照“三定”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处置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归口国管局管理的约有100个部门,国管局资产管理司负责人7月16日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其中涉及改革的车辆总数近5000辆。
据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1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车配备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从定义、配备范围、配备标准、使用年限进行了规范,全面实行编制管理,同时国管局和中直机关管理局负责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指标管理。
“车改后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用车及其他车辆。保留的公车必须严格按规定管理,不能固定给个人使用,不能既拿钱又坐车。”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此前中央国家机关已有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开展了公车改革试点工作。
“从1994年一直到2012年,大家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政策,参改车辆的范围、保留车辆的范围、车改补贴标准都没有统一。但是通过这些部门的先行试点,为这次全国公车改革积累了经验。”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次改革考虑更多的是3个问题:合理制定补贴标准,确保补贴不变为变相福利、保障公务出行;确保车辆处置到位;妥善安置司乘人员。”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公车购置和运行经费作为三公经费之一,改革后保留的定向化车辆很少并严格管理,可以肯定改革后公车经费比改革前节约。”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说,中央国家机关地处北京,北京有几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北京的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相对发达;公务员私家车普及程度高;北京市环保出行的理念接受程度较高,公务员有很多采取自行车、电动车出行的方式。“中央国家机关也一直倡导环保绿色出行‘一三五’概念:一公里步行,三公里自行车,五公里公共交通。相对地方来讲,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出行的选择较多,保障比较稳妥。”他说。
车辆处置全过程阳光透明
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本次车改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是改革方案的配套文件之一。
取消车辆的处置机构将公开招标确定。处置程序大致是:第一步,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客观评估,定出拍卖评估价格;第二步,以评估的价格作为拍卖的基准价,拍卖价不能低于评估价,流拍则重新评估拍卖。
目前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已经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共同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公开招标工作。
“车辆处置在改革中是重要环节,如果车辆留存多和取消车辆处置不彻底,就容易改革反弹、滋生反复的土壤。如果处置不规范,会引起社会各方的质疑,影响改革信用。所以我们首先从制度上规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原则,全程保证阳光处置,把车辆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引入社会监督,充分按照市场规律处置,保证程序一定合法严谨,经得起各方质疑。广大市民只要符合竞买条件,无论自然人、机构都可参与竞拍,没有厚此薄彼,没有特殊照顾。”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第一阶段,首先要根据保留车的标准核定保留数量;二是核编和封存,部门封存车辆的手续要完备,行驶证、机构代码、产权所有证、权属登记证、车险等都要符合处置条件;三是车况车容有要求,中央国家机关经过前期专项治理后,日常管理严格,车辆利用率相当高,日常维护也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维护状况还不错;四是所有的证件和相关钥匙要交给国管局,经过验收以后才认可封存。
第二阶段则对参与取消机构提供的服务有要求,首先要有仓储能力,而且车辆信息要透明,哪年上的牌,里程数是多少,这些基本信息都得公布出来;第二是车容,移交后是拍卖机构全面对车进行维护保养,一直到车卖给竞拍人;第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与专项审计的结合,封存的车辆就不再发生费用了,否则是违纪,说明动了车。当国管局把车移交给处置机构以后,处置机构要负责所有车辆的完好。
“我们采取的方式就是公开招标,目前已经完成了招标文件的编写和论证工作,下一步要正式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要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处置车辆的投放与市场接受度,这个处置车辆的供求关系要综合考虑,会按照时间先后,分类分批地处置,尽量避免过于集中,但也要考虑整个车改的进度。”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说。
“现在留给我们的时间确实很紧张。”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说,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初步考虑要3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监督检查阶段一揽子统筹安排,“首先肯定要开动员部署大会,很快就会安排;二是各部门按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留存车辆和移存车辆。计划8月底完成处置机构的招投标工作,9月底前完成车辆封存移交,剩下时间分类分批逐类公开拍卖等工作,这个时间计划符合方案的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防治大气污染,国管局近日联合其他四部门发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2014年底还要在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报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