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可以部分转让吗(执行中的债权能否转让)

股票知识 2023-01-29 14:24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 部分债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 转让部分债权金额不确定 债权转让有效吗
  • 债权能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 法院执行中的债权转让可以吗
  • 法院在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给他人吗
  • 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债权转让必须符合哪些法
  • 债权转让的生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 1、部分债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转让部分债权金额不确定 债权转让有效吗

    借贷债权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担保法》第22条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第28条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内容是
    (1)必须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这是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条件。如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在转让债权,因保证人已经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就不可能代为清偿借款债务。
    (2)必须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贷款人转让债权不能超出原保证债权。贷款人可以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但保证人对超出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借贷债权数额超出原保证债权数额。二是从债权超出原保证范围,如原民间借贷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但在借贷债权转让时一并转让。对超出原保证范围的转让债权,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转让借贷债权中必须有主债权。《担保法》第22条规定,债权人只有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对民间借贷及其保证担保而言,这里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借贷主债权是必保内容,加之借贷债权转让通常都是主债权和从债权一并转让,或者只是转让主债权,而不可能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二是从债权往往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如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只有到一定时候才能明确具体数额,而在主债权转让时往往不确定,这就给转让带来不确定性。,贷款人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基本要求只是对民间借贷保证合同未做特别约定而言的,如果明确约定禁止借贷债权转让,或者明确约定保证人只是对特定的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明确约定保证人只是担保从债权的,则应从其约定处理保证责任问题。

    3、债权能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如果你所接受的债权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4、法院执行中的债权转让可以吗

    法院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追加自己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法院在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给他人吗

    不可以,转也没用。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是执行依据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即一方是享有权利,另一方负有义务。不是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的,是不能作为执行当事人,他没有申请执行的权利或者执行的义务。
    简单地说,执行当事人就是执行依据上写明的权利与义务人。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度中转让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的行为,对执行程序而言,并不产生受理人取代申请执行地位对执行程序产生法律后果。
    非执行当事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债权转让必须符合哪些法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7、债权转让的生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可以啊!买进虽然要求是100股的整数倍,卖出可以1股,1股的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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