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股价格是怎么来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如何
1、转股 价格如何计算呢?
看你投资的什么了,要是股票的话,找证监会或者驻各地办事处,要是黄金或者外汇就没办法了,现在国家对这方面没什么保护
2、请教可转债转股的股价是如何确定的?
一、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招募公告中有约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
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两项进行
P=(P0+
Ak)/(1+n+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
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
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3、转股价格的什么是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
其余理解
转股价格就是可转债的转换价格
另,行权价格是指权证的行权价格。
4、可转债的转股价和转股价值区别是什么?
可转债的转股价是按多少价格转成股份,转股价值是转成股份后的价值。
5、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怎么得来的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是公司发布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算术平均收盘价格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这样,转股价的高低与公司发行时机有很大关系。
转股价格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一种包含了一定数量权证的可转换债券,他们是一次性绑定发行,在上市交易时分开交易,所以叫做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后,可转债有自己的转股价格,权证有自己的行权价格,各不相干。如果没有附带权证,那就是单纯的可转债,只有转股价格。
6、转股价格和行权价格
是的,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需要注意的是,权证还有个行权比例问题,比如21,也就是说2份权证+行权价格才可以得到1股股票
补充
纯债部分是没有转股权利的,只有债券的价值
是只有不分离的转债才有转股价格一说的,你的理解没错啊
你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
我终于是明白你拧在哪里了,呵呵
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也就是公司债的一种,并没有你说的分离公司债的标准说法,也就是两种,一种可转换公司债,没有分离的,债券有转股价格,还有一种就是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债券和权证(代表转股的权益)分开交易,分别享有各自的权益
你能明白了吗
7、请教可转债转股的股价是如何确定的?
一、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招募公告中有约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
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两项进行
P=(P0+
Ak)/(1+n+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
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
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