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定义(股东同业竞争的认定)
1、什么是同业竞争
举报、投诉到315、电台,虽证据不足,可使之受到一定的惩罚,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好留有证据才能很好的起诉。
2、大股东旗下与现有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吗
不购成。同业竞争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
而子公司可以和上市公司营业范围相同,子公司本身是纳入上市公司报表范围内的,不会因为关联交易不公允而产生上市公司报表问题。
而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出现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会影响上市公司报表。只不过其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会抵消关联交易。
3、发行上市过程中,什么是同业竞争业务
同业竞争是非常有针对性的一个说法,之前早期的时候,经常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在公司体外偷偷设一家新公司,从事与上市公司类似甚至相同的业务,故意从上市公司向新公司输送资源。几年后,上市公司被掏空,半死不活,坑死一批股民。而管理层创办的那家新公司继承了上市公司的资源,混得风生水起。
同业竞争是专门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提出来的说法,实际中,就是防止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管理层明着暗着这么搞。具体判断的时候,标准很模糊,一般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监管机构感觉模棱两可,往往干脆否决上市
4、已经上市两个公司间的同业竞争
定位年会,可能会给你点建议....
5、大家探讨一下二股东和拟上市主体从事相同业务算不算同业竞争?
但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得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存在同业竞争!那二股东即使业务相同,那根据什么法律法规认定其存在同业竞争呢?
6、同业竞争的手段问题
你的这两种想法很能够说明你是一个无上进心的人,尽想出损招去为了自己那么一点私心和私利不择手段的伤害别人中,你说说你公司的维修技术能够好到哪里去?不要说你给各位多少分的问题,你们都把心思用到了歪门邪道上面去了,你说说你们还有良心吗?你自己也提到你们的所谓“旗舰店”(名字不要喊得那么好听)是跟学校上层走后门、拉关系、搞行贿、请人吃饭、送红包、给好处费等等方式把学校的市场给垄断下来了,你们也很清楚你们的这种居心叵测,在维修服务方面无论是在选材方面(以次充好)还是收费方面(由于是垄断了学校市场份额,所以你们的收费绝对是会高出很多的),肯定是没良心的黑起屁儿收别人的钱的。你们说,你们这样做生意,还有良心吗?简直就是狼心狗肺的!何况你们还是人,连猪狗都不如!社会的饭桶、垃圾!
7、小股东可不可以进行同业竞争?
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下,但因股权分散,该股东对上市公司有控制性影响)或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法律上尚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和标准。
判断指标
同业竞争主体的判断,应从实际控制角度来划分,第一类包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通过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对上市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实际控制权力的股东、可以控制公司董事会的股东、与其他股东联合可以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东;第二类包括上述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也就是上市公司的并行公司。
同业竞争内容的判断,不仅局限于从经营范围上做出判断,而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业务的性质、业务的客户对象、产品或劳务的可替代性、市场差别等方面进行判断,应充分考虑对拟上市企业及其股东的客观影响。例如华润集团下的华润超市和深万科下的万佳百货,一个是立足于生活小区的小型超市,一个是综合性的商场,从市场定位、客户对象等还是有区别的,并且华润集团和深万科一直以来就在各自的商品零售业发展,无论要谁兼并谁都有一定的困难,深万科在公告中这样表述“华润万方和万佳业务虽然同处零售行业,但因双方业态和经营模式及商品种类存在很大差异,并没有构成直接对立的利益冲突,华润将按照有利于万科长远发展和有利于万科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避免在零售业务方面与万佳发生冲突,并将就零售业务的发展,与万科探讨多种合作的可行性”。不能简单判断同业竞争关系,也不能一味简单的要求避免任何层面上的同业竞争关系。在能够通过解释、说明的方式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可以避免花大量的精力去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