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确认时点跨期(股权转让的时间节点)

股票知识 2023-01-29 14:30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 股权转让 怎样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个人股权转让取得纳税地点和纳税时点如何确认
  • 股权转让的确认条件有哪些
  • 关于股权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问题!
  • 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什么时间缴纳
  • 股权转让 怎样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股权转让 怎样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股权转让 怎样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申报的时间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2、个人股权转让取得纳税地点和纳税时点如何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时点可根据上述规定确认。

    3、股权转让的确认条件有哪些

    一是原则上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有的民间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入股的企业,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个人股权转让基本上没有签订合同,而是口头协议或说说,只要资金过户了,转让便实现。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确认的办法要么有人证明,要么在企业财务处理上有记录。

    二是企业章程改变。按照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企业股东变化的,要到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转让。当前民间小企业中,个人股权转让存在没有变更登记的现象,企业章程、工商登记均是原来的,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则责任仍属原股东。

    三是转让款已经过户。过户的确认,涉及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而这恰恰是个人所得税法没有明确的法律缺陷。通常的理解是,除经营所得(即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外,个人所得税其他应税项目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收入的实现与否,但在具体认定上还比较复杂。笔者认为,股权转让中,有以下情况的均属收入的实现,第一是现金的实际转移,如通过银行过户(有银行过户凭证),或有人证明的私下现金转移,或支付原股东应当支付的债务,或帮助原股东购买其所需的财产、物资等。第二是财务账上有明确的会计记录且有签字(分录、凭证)。,款项过户的方式方法要与合同载明的办法联系起来考虑。

    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应当可以确认为股权转让的完成和转让者收入的实现并据以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某一条件未履行完毕,又因执行仲裁或其他原因最终没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不能确认转让的完成,也不能确认个人收入的实现。

    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周详的回答。

    4、关于股权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问题!

    A公司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需要根据情况确定。根据准则规定,如果这60%股权能够控制B公司生产经营,则采用成本法核算,但需要看A和B公司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公司,如果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是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B公司资产账面价值×60%+将B公司并入集团内部产生的商誉。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金额根据以上叙述确定)
    贷银行存款 5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
    如果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那么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为投出资产公允50万元。B公司60%股权对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50万元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需要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或商誉(借方差额)。
    如果不构成控制(现实中是可能存在的,即使持有超过50%股权),那么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投出资产公允价值50万元(如果存在相关税费,税费也需要计入成本),B公司60%股权对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大于50万元部分在个别财务报表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如果小于则不调整)。
    下一个问题,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确认的长投入账价值为600,而实际出资额是50,差额550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确认长投入账价值50,差额550(假定B公司60%股权对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0,存在差异你可以按这个原则处理)计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外收入。对于不构成控制的差额直接计入了个别财务报表营业外收入。
    ,B公司并没有增加实收资本,将其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就可以(,投入50万元后B公司所有者权益会发生变化,上述差额需要重新计算)。

    5、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什么时间缴纳

    您好,针对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关于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待遇,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时间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6、股权转让 怎样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申报的时间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7、股权转让 怎样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申报的时间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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