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化学北交所IPO过会 招商证券建功
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53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化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康普化学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保荐代表人为陈志、张维。
康普化学是国际知名的特种表面活性剂制造商,主要从事铜萃取剂、新能源电池金属萃取剂以及其他特种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邹潜。邹潜直接持有公司353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8%,,还通过迈顺中心间接控制公司16.5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4.16%的股份。
公司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1725.0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25.00万股)。
康普化学拟募集资金2.30亿元,用于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
审议意见
1.请发行人遵循审慎性原则,就铜使用量下降0-20%的情形下对铜萃取剂使用量进行敏感性分析,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2.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安全生产证的办理程序及预计取得时间。
3.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未将邹松桦、黄坤燕认定为一致行动人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环保及安全生产合规性。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套用、中间品、副产品存在超产情形。其中,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人甲醇(溶剂回收套用)核定产能1300吨,实际产能分别为2572吨和2339吨,存在超产1272吨和1039吨的情形;2019年-2021年,发行人盐酸(中间产品)的核定产能均为400吨,实际产能分别为477吨、554吨和617吨,存在超产77吨、154吨和217吨的情形;2019年-2021年盐酸(副产品)的核定产能均为400吨,实际产能分别为511吨、708吨和955吨,存在超产111吨、308吨和555吨的情形。目前发行人正在申请办理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套用、中间品、副产品超产能的安全生产风险,以及相关超产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法律障碍。(2)新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进展情况,以及办理新证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新证下发之前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风险。(3)后续防范生产过程中危化品中间品、副产品超产能的具体措施,是否足以防范类似情形发生并确保环保及安全生产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已有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环保及安全生产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揭示,环保及安全生产保障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发行人行业地位。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是国际知名的特种表面活性剂制造商,主要从事铜萃取剂、新能源电池金属萃取剂以及其他特种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已经在铜萃取剂领域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龙头企业。请发行人结合我国铜萃取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补充说明对竞争对手以及市场占有率的估算是否准确。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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