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董事长借款等多项事件信披不及时,科恒股份
2月3日,了解到,A股公司【()、】(300340.SZ)收到创业板监管函。
创业板管理部经调查,表示科恒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6年至2018年,科恒股份子公司深圳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能科技”)向关联方深圳市智慧易德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易德”)销售锂电设备,公司对设备销售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1月22日,科恒股份披露《关于补充审批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2019年12月浩能科技与智慧易德签订《供货扣款退货处理协议》,智慧易德将3280.75万元(不含税)锂电设备退回浩能科技,退回金额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28%。
科恒股份未对前述设备退货事项暨关联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显示董事长万国江于2019年6月17日向公司提供借款400万元,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还款,未计利息。科恒股份未对前述向董事长借款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月16日,浩能科技与深圳中交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浩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对方。该笔交易作价500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966.50万元,占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为18.07%。公司未对此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仅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直至2020年10月14日才针对该事项补充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创业板管理部表示,科恒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7.7条、第9.2条及第10.2.5条的相关规定,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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