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卫星石化及相关负责人收警示函

股票知识 2023-02-03 19:33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12月22日,获悉,卫星石化(002648.SZ)发布公告,称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杨卫东、董事会秘书沈晓炜、财务负责人王满英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2018年7月,卫星石化与船东Delos Energy Transportation LLC(以下简称“原船东”)签订船舶期租协议,租期为15年,租金总额为15.5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04.08亿元。当月,原船东与两家造船公司签订6艘船舶建造合同。

  2019年1月,原船东未如期支付造船款,两家造船公司因此取消造船合同。公司未实际执行上述期租协议,也未支付任何租金。公司迟至2020年8月11日才对外完整披露上述期租协议,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2019年3月,公司与上述两家造船公司协商,由卫星石化设立六家香港子公司暂时承接上述造船合同,并垫付造船款项。造船合同总金额合计7.1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48.13亿元。

  公司在2019年半年报中未准确披露已垫付的造船款,且迟至2020年6月29日才对外完整披露承接的造船合同,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卫星石化于2017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30亿元。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3月5日期间,卫星石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达2亿元)循环购买了10笔结构性存款,累计金额12.50亿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行为未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监管局表示卫星石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决定对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杨卫东、董事会秘书沈晓炜、财务负责人王满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上述负责人于2020年12月30日向浙江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卫星石化表示公司将强化内部控制,积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的规范管理和有效控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努力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发展质量。

  头图来源:123RF

  转载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为侵权。

  风险提示 : 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Copyright © 2016-2025 www.16816898.cn 168股票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