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任财险0.5亿股权遭第3次拍卖,被抵债超4年
12月16日,获悉,近期,在上,出现一则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对抵债资产国任财险5000万股股权进行招商的公告。
据悉,2014年6月,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份民事裁定,根据申请人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请求,冻结被执行人宏鑫实业在信达财险持有的5000万股股权。冻结原因,则是宏鑫实业未能如期履行金融还款义务。
此后,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多次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2015年4月22日,最新进展等来的不是宏鑫实业义务已履行完毕,而是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就该纠纷向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2015年5月中旬,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5)鄂武汉中执字第00302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现冻结期限即将届满,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向本院申请继续冻结宏鑫实业持有的5000万股信达财险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宏鑫实业履行义务后可申请解除冻结。”国任财险前身为成立于2009年的信达财险,在大股东由信达资管易主为深投控不久后的2018年2月,才正式更名国任财险。,拍卖平台中所称信达财险即是国任财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在依旧不能还款情形下,2016年3月1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湖北宏鑫实业持有的信达财险的5000万股股权。
这一裁定后,宏鑫实业所持有的上述国任财险股权在一个月内被两次拍卖。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信息显示,2016年3月25日该笔股权被拍卖,评估价和起拍价一致,均为9150万元,但以流拍告终;2016年4月18日,该笔股权二次拍卖,起拍价9000万元,较第一次降价1500万元,但仍以流拍告终。
上述两次拍卖,鉴于均以流拍告终,2016年4月一份法院裁定书显示,债权人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将接受该笔股权以物抵债,并可根据相关裁定书办理过户手续,时至今日已4年多,该笔股权仍未找到接盘方。
相关人士表示,保险公司股东资质要求严格,该笔股权占比较小难以形成日常经营的话语权,国任财险经营面表现尚不亮眼,对于投资者吸引力有限;国任财险内部股东也没有出现接盘意向方,或说明中信银行该笔股权报价高于其预期水平;,该笔股权仍登记在宏鑫实业名下,意味着中信银行并未实施过户手续,可能是出于过户存在费用、税费支出,以及希望保持股权转让的灵活性的考虑。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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