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与深圳鑫腾华等人合同纠纷达成和解,

股票知识 2023-02-03 19:33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12月4日,获悉,A股公司【()、】(002471.SZ)收到《民事调解书》。

  中超控股近日收到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公司与黄锦光、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腾华”)已就合同纠纷一案达成协议:深圳鑫腾华、黄锦光于2021年11月4日前支付公司2047.22万元。

  事件起因为公司因无商业实质的日化业务向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公司支付赔款1672.96万元,深圳鑫腾华及黄锦光出具《承诺书》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分期全部还清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深圳鑫腾华及黄锦光届期未还款,为追回该笔款项,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南通泉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泉恩”)、任明、孔黎清立即向公司支付公司代其支付的保理融资款、利息、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共计2047.22万元,判令黄锦光、深圳鑫腾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事和解书》的相关内容:

  经宜兴市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被告黄锦光、深圳鑫腾华、担保人广东鹏锦达成如下协议:深圳鑫腾华、黄锦光于2021年11月4日前支付公司2047.22万元;广东鹏锦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由深圳鑫腾华、黄锦光负担。该款已由中超控股垫付,深圳鑫腾华、黄锦光于2021年11月4日前直接支付给中超控股。

  根据该《民事和解书》,公司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南通泉恩、任明、孔黎清的起诉。宜兴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回对被告南通泉恩、任明、孔黎清的起诉。

  宜兴市人民法院认为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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