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子公司深圳新宁因仓库火灾陷财产损害

股票知识 2023-02-03 19:33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12月1日,获悉,新宁物流(300013.SZ)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起诉状》、《举证通知书》等文件,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作为原告起诉深圳新宁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获受理。

  公告显示,2011年3月,原告欣旺达与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共同简称“联想公司”)签署《采购协议》及附件《VMI合作规则》,约定由联想公司向欣旺达采购电池物料。被告深圳新宁为联想公司指定的VMI仓库。欣旺达根据约定及联想公司发出的订单要求将电池物料送至深圳新宁位于坪山新区兰竹东路8号同力兴厂区1号厂房4楼的仓库仓储并保管。2015年12月22日深圳新宁仓库发生火灾,造成欣旺达存放于仓库中的电池物料发生毁损,现欣旺达要求深圳新宁赔偿相关损失。

  欣旺达的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深圳新宁立即向欣旺达赔偿损失人民币1,175.47万元;请求判令深圳新宁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新宁物流表示,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及深圳新宁(含本次案件)因火灾事故引发的未决诉讼案件剩余4起。公司对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人民币8,040.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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