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近期失联、银行账户冻结、涉诉 杭州高新

股票知识 2023-02-03 19:33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11月24日,获悉,杭州高新(300478.SZ)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和关于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

  杭州高新对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注函,公司高度重视,对关注函提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就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回复

  2020年11月18日,杭州高新披露《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称,债权人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金服)因与公司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包括基本银行账户在内的9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账户余额合计106.96万元。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杭州高新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银行账户设立情况等,说明上述9个银行账户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的理由,上述9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因该事项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审慎判断公司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9.4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并说明判断依据。

  杭州高新回复称,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披露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原因系物产中大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冻结。本次公告披露前,公司因与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被冻结。

  截至2020年11月22日,公司可用资金及票据共计1,197.80万元,公司本次被冻结银行账户涉及资金余额为109.48万元,冻结金额占比9.1%,占比较小。公司仍有一个银行账户可正常接收客户电汇回款和电汇支出日常其余开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回款与购买原材料等均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收付为主要方式,上述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并未影响公司相关票据的接受和支付,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均可正常开展。

  ,公司认为,公司上述9个银行账户冻结事项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冻结事项,不属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9.4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如公司长期存在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对公司仍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已与物产中大及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双方已初步达成一致并将尽快办理公司银行账户的解冻工作。,公司不排除相关债权人继续追加查封公司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杭州高新前期披露公告,公司与多位债权人之间存在诉讼事项,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杭州高新说明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各项借贷纠纷的具体进展情况,所需承担的清偿义务金额及清偿资金来源,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具体影响,拟解决措施和具体时间安排。

  杭州高新回复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公司作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导致公司被多位债权人起诉。公司诉讼事项的执行情况如下

  1、中小金服已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从杭州高新账户划走1,167.03万元,剩余待执行本息及费用合计2,230.97万元。公司已与中小金服协商如公司发生实际还款情形以分期形式清偿。,公司将向资金实际使用方高长虹及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兴控股”)进行追偿。

  2、物产中大已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各方协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先执行由其首封的其他被告的相关资产,公司将涉及清偿不足部分。如公司发生实际还款情形,公司将向资金实际使用方高长虹及高兴控股进行追偿。

  3、黄素凤的诉讼案件,经各方协商一致,黄素凤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对高兴控股在杭州临安东天目山旅游有限公司持有的70%股权(对应3920万元出资额)及其派生的权益进行拍卖、变卖,所得执行款项由黄素凤优先受偿,公司将涉及清偿不足部分。如公司发生实际还款情形,公司将向资金实际使用方高长虹及高兴控股进行追偿。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与高长虹、高兴控股、杭州双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杭州临安东天目山旅游有限公司、杭州双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楼永娣(高长虹妻子)签订了《协议书》,做出如下约定

  1、在上述五个诉讼案件中,无论公司系因法院生效判决判令承担还款责任,亦或是通过调解方式达成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或公司指定第三方承担对原告的债权收购责任,只要公司(或者通过第三方)向原告履行了给付金额的,则上述表格内每个案件对应的被告均应就对应案件向公司承担最终还款责任。即上述表格内案件对应的被告,应就对应案件向公司支付的金额为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已在相应案件中向原告给付的金额(包括法院在执行阶段通过对公司进行执行获得的执行款)。其中,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给付责任为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在(2019)浙0106民初8982号案件项下已支付金额的三分之一。

  2、上述表格内案件对应的被告另明确,就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实际给付金额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在五个案子项下分别实际支付给原告的金额为基数,按8%/年的利率标准,从实际支付之日计算至案件对应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由于上述诉讼事项需涉及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及高兴控股相关资产的拍卖与变卖以作为优先偿还资金来源,,公司现阶段尚无法确定最终涉及公司需清偿的具体资金金额。2020年度,公司保持着较好的回款情况,但如上述诉讼事项均涉及公司需进行清偿,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针对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杭州高新回复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俊坤处于失联状态,后续公司会根据知晓的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进展公告。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杭州高新关于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无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俊坤取得联系,其处于失联状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能了解到吕俊坤失联的具体原因。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俊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3.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吕俊坤通过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吕俊坤于2019年9月18日与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人中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通过其一致行动人万人中盈间接控制公司股份633.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吕俊坤合计控制公司股份3,166.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其中,双帆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1,90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

  杭州高新表示,因双帆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且已处于未按约定时间回购的违约状态,该业务的质押期限为2017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3日,平仓线价格为9.58元/股,其实际控制人吕俊坤失联可能将导致质权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质押的股票进行违约处置,进而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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