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股票激励计划选取子公司深圳创世纪作考核
11月20日,获悉,A股公司【()、】(300083.SZ)收到创业板关注函。
2020年11月18日,创世纪对外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夏军等125名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以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及其下属企业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其中第一个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对应的深圳创世纪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不低于28亿元,归属比例为40%。创业板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创世纪核查并说明如下事项
1.结合深圳创世纪占创世纪合并报表经营业绩的比例、深圳创世纪与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及关联交易情况、激励对象是否在深圳创世纪任职等,详细说明本次激励计划选取深圳创世纪作为考核主体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业绩考核指标未将上述关联交易扣除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创世纪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深圳创世纪2020年前三季度已实现营业收入21.88亿元,其中第一至第三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7亿元、8.72亿元和9.39亿元。根据考核指标测算,2020年第四季度仅需实现6.12亿元即可完成业绩考核,显着低于第二、第三季度已实现的营业收入。
对此,管理部要求公司
(1)结合深圳创世纪的收入确认政策、主要产品的生产发货和收入确认周期、生产线后续排期安排,以及主要客户订单签署、预计发货、确认收入情况及对应时间节点等,详细说明创世纪11月18日披露激励计划时,深圳创世纪2020年营业收入是否已经基本确定,以及将其作为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要求是否客观公正、清晰透明,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2)结合深圳创世纪生产经营情况、历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情况,以及行业周期性发展特征、同行业可比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情况等,详细说明深圳创世纪2020年第四季度需实现营业收入目标显着低于第二、第三季度已实现营业收入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否有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3)结合上述答复进一步充分论证相关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刻意降低业绩考核指标向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等人员输送利益的情形。
3.创业板管理部关注到,本次激励计划共设置三个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各期归属比例为40%、30%和30%,分别对应深圳创世纪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营业收入考核指标。
对此,管理部要求公司
(1)详细说明在临近2020年底的情况下,仍然对以深圳创世纪2020年营业收入作为考核指标的第一个归属期给予40%归属比例且显着高于后续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2)结合上述答复进一步充分论证相关归属比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调整归属比例向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等人员输送利益的情形。
4.夏军作为创世纪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将获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获授权益总数的28.57%,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要求充分说明夏军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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