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用地尚未获得却提前支付大额预付款?飞利

股票知识 2023-02-03 19:34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11月9日,获悉,A股公司【()、】(300287.SZ)收到创业板的关注函。

  飞利信披露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显示,公司在实施丽水大数据云中心募投项目(以下简称“丽水项目”)建设过程中,向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云动力”)预付大额工程款,天云动力将相关款项纳入自有资金管理使用。创业板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飞利信就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1.2018年4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飞利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丽水项目建设,项目投资额为2.43亿元,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2018年5月,飞利信就丽水项目与天云动力签署了1.965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向天云动力预付了60%的工程款。而丽水项目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才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及相关税费的支付。

  (1)要求结合飞利信与天云动力签订合,丽水项目的建设计划、进展,项目建设实际启动时间,天云动力向其分包商或供应商等实际支付丽水项目款项的时间,以及近两年天云动力实施同类项目收到预付款的比例、时间等,补充说明在项目用地尚未获得的情况下,飞利信提前向施工方支付大额预付款的必要性、合理性,双方确定预付比例的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通过提前支付大额预付款的方式变相挪用募集资金。

  (2)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1.4条,募投项目通过上市公司子公司实施的,上市公司应确保子公司遵守有关募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飞利信结合天云动力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中实际承担的职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项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等说明天云动力是否为项目实际实施方之一,天云动力将预付工程款纳入自有资金管理是否符合募资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根据飞利信披露的公告,2018年5月至6月,天云动力就丽水项目建设与中泰航(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航”)签署了4份《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总额1.25亿元。2018年5月至6月期间,天云动力向中泰航支付预付款1.05亿元,预付比例高达84%。,因天云动力资金紧张,向中泰航借款1.05亿元。公司报备的文件显示,天云动力支付预付款当天中泰航向其提供等额的借款。2019年6月,天云动力与中泰航签署《补充协议》,双方解除《劳务分包合同》,中泰航应向天云动力退回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冲抵天云动力向中泰航的借款。

  (1)要求结合天云动力近两年实施同类型项目向分包商支付预付款的比例和时间,天云动力与中泰航历史合作项目预付款支付情况,以及丽水项目的建设周期、建设进度等补充说明天云动力向中泰航预付分包款比例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在天云动力自身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支付大比例预付款的原因。

  (2)要求结合《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天云动力账面资金情况、

  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等说明天云动力于预付款支付当天拆借回同等金额款项的原因,借款金额和借款条件(包括借款期限、利率等)确定的依据及其公允性。

  (3)要求补充说明天云动力拆借回资金后,相关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最终资金流向。

  (4)要求补充说明天云动力与中泰航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的原因,飞利信、天云动力及其主要股东、管理人员与中泰航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其他纠纷、利益往来或安排。

  (5)要求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天云动力与中泰航之间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通过构造合同和交易变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公告显示,2020年上半年,天云动力将丽水项目工程款从日常流动中分立,并在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报告中修改统计口径,将天云动力单独设立的丽水项目账户与募集资金账户数据合并计算。要求补充说明变更前述披露口径与飞利信将预付给天云动力的款项作为天云动力自有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矛盾,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丽水项目募资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是否存在错误和遗漏。若是,要求更正。

  4.飞利信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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