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披露年报,走客股份及相关责任主体受到
10月21日,获悉,走客股份(835451.OC)及相关责任主体,因信息披露违规,于2020年10月1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因疫情影响,全国股转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发布《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可在履行《通知》的要求后延期披露,但原则上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
走客股份根据《通知》的要求发布了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但截至2020年6月30日,仍未编制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Wu Jing
yuan、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郁珏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如下决定给予上海走客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Wu
Jing yuan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郁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走客股份表示,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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