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监高是内幕交易主要行为人
内幕交易者好比股市中的“硕鼠”,不断蚕食鲸吞资本市场的财富和信用,危及资本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于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能够更为便捷和及时获知上市公司的重要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与其他公众投资者相比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容易为这些内部人员所利用,并进行内幕交易活动。从近年来证监会内幕交易案件的处罚情况来看,上市公司董监高是主要的内幕交易行为主体。
内部人员利用特殊地位进行内幕交易,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业务发展及其市场公信力;长远来看,更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和公正原则,造成投资者市场信心的丧失。
还有一类特殊的“硕鼠”,即少数证券从业人员,他们本应担负起服务市场、善管投资者财富的重任,但却在利益的诱使下,违背了职业信条,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内幕信息谋取个己私利。其行为不仅损害了相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证券行业的公信力。
光明家具马中文案
妻子内幕交易丈夫难逃处罚
2007年,光明家具为了实现扭亏、避免退市,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筹划债务重组,12月20日晚,光明家具的董事长马中文与交易对手方正式确定了债务重组初步方案。
12月21日,马中文的妻子赵金香利用其姐姐“马忠琴”账户清仓卖出其他所有股票,集中买入“SST光明”;光明家具副总经理党建军利用本人账户买入“SST光明”。
2010年4月19日,证监会对马中文、赵金香、马忠琴和党建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上述人员构成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决定没收“马忠琴”账户违法所得9.87万元,并对马中文、赵金香、马忠琴处以等额罚款,对党建军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其处理账户中剩余的“SST光明”股票。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案是证监会利用“环境证据”推定内幕交易行为的成功案例。在推定情形下,即使内幕信息知情人和交易的实施者分离,没有信息传递的直接证据,也可以推定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事实。
[/b]风范股份[b]董事案两董事知法犯法
2013年1月11日下午,风范股份2012年度财务报表(初稿)编制完成,业绩增幅在30%~50%左右。随后,财务报表被放在董事赵煜敏的办公桌上,赵煜敏于11日下午知晓报表内容。
1月16日中午,风范股份董事长范某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集董事范立义、赵煜敏等人召开会议。董事长范某刚提出了10股转增10股派5元的利润分配预案,与会董事均表示同意,并在确认意见书上签名,拟于1月17日向市场公告。依据《证券法》规定,风范股份的业绩预增和利润分配方案在1月17日前均属内幕信息。
1月14日至1月16日期间,董事赵煜敏连续多次利用“张某”账户和“张某华”账户买入“风范股份”14.6万股,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22.4万元。
1月16日下午,董事范立义利用“曹某丰”账户,委托钱继新利用“某丹”账户累计买入“风范股份”13.48万股,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19.56万元,,钱继新还利用“某芳”账户累计买入“风范股份”4.56万股,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5.94万元。
证监会认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并作出以下处罚决定没收赵煜敏违法所得22.4万元,并处以44.8万元罚款;没收范立义违法所得19.56万元,并处以39.12万元罚款;没收钱继新违法所得5.94万元,并处以5.94万元罚款。
杨治山案自作聪明的明星分析师
杨治山案发前担任中信证券研究部总监、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长期从事电力行业分析工作,是业界从业时间最长的电力分析师之一。
2010年5月20日起被聘为漳泽电力独立董事。2011年4月在参与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接触内幕信息,随后借用他人账户买入股票268.25万股,交易金额约1500万元。
在知悉证监会开始调查后,杨治山在“漳泽电力”股票复牌前夜即2011年10月28日凌晨0:01以跌停板价格申报卖出所有股票,当天开盘后四分钟内全部成交,亏损82.8万元。杨治山意图利用亏损来减轻法律制裁,但无论盈亏,都不影响内幕交易的认定。
2012年2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2012年12月25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治山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孙云章案
投行项目经理20天获利80万
2012年2月1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原项目经理孙云章,利用其担任宇顺电子定向增发现场项目负责人期间获悉的内幕信息买入“宇顺电子”股票6.83万股,交易金额106万元。
20天后,他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交易金额186万元,从中非法获利79.9万元。
经调查和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孙云章内幕交易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