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股东权益新动态股份转让及大股东权益调整报告概览
证券代码:688639,证券简称:华恒生物,公告编号:华恒公告〔XXXX〕第XXX号。今日,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迎来重要的股东动态。今天的主角是宁波睿合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这份精心准备的报告书是关于他们的股份转让事宜,同时也有关于持股超过5%的股东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在透明的信息披露原则下,宁波睿合远向华恒生物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可靠,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他们承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也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保持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如下: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每股31.89元,转让的股票数量共计3,357,844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未参与此次转让,此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对于宁波睿合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来说,此次权益变动意味着他们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从原来的占公司总股本的32.17%减少至30.82%,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这无疑是一次重要的股权结构调整。
关于转让方的详细情况,让我们进一步了解:
一、转让方概况
截至XXXX年XX月XX日,宁波睿合远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表所示。他们是公司实际控人控制的企业,并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明确表示不会参与此次询价转让。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华恒生物股份。转让方是华恒生物的持股超过5%的股东。
二、转让细节及关系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与郭恒华、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有限公司、郭恒平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这几位重要人物并未参与此次询价转让。具体的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包括股东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拟转让数量、实际转让数量以及转让后的持股比例等详细信息。此次转让中,宁波睿合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34%,标志着他们的持股比例降至了30.82%,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出现转让方未能成功转让的情况。这一变动反映了公司的股权结构正在经历重要的调整阶段。这一变动对于公司的未来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值得市场密切关注。名称:宁波睿合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本信息及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股东名称:郭恒华
郭恒华基本信息及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权益变动时间(郭恒华):暂无
另一股东名称: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恒润华业投资基本信息及住所: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湖光路1299号电商园二期7栋102
权益变动时间(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暂无
股东变动情况:
宁波睿合远股东,变动方式为询价转让,变动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涉及的权益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减持股数为3,357,844股,减持比例为1.34%。本次转让前,该股东持有股份总数为22,780,485股,占总股本比例为9.12%。转让后,持有股份数为19,422,641股,占总股本比例为7.78%。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在转让前后保持一致。
郭恒华的股份情况,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为45,164,21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8.09%。在表格中未提及郭恒华的变动情况。
安徽恒润华业投资的股份情况,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为7,268,42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91%。同样,表格中未提及该股东的变动情况。
郭恒平的股份情况,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为5,049,29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02%。在表格中也未提及郭恒平的变动情况。
三、受让方的详细情况
(一)受让概况
经过严谨的操作流程,实际的受让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已确定。在此之中,我们注意到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受让方,其投资者类型引人注目。关于具体的受让股份数量、占比及限售期,我们已在表格中详细列出。
(二)询价过程的精彩瞬间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在全面考虑自身资金需求等诸多因素后,共同协商设定了此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这个价格底线不仅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70%,同时体现了双方的诚意与决心。此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至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共计394家。在有效申购时间内,组织券商收到了来自众多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显示出市场的活跃度和投资者的热情。
(三)询价结果的揭晓
经过紧张的等待,本次询价结果终于揭晓。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有2家投资者成功获配。本次询价转让的最终价格确定为每股31.89元。至于具体的股票转让数量,我们将在后续公告中详细公布。
(四)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解答
本次转让不会引发公司控制权的变更,确保了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对于受让方未认购及持股权益变动情况的问题,我们会在后续进行详细解答。
(五)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全过程进行了全面、严谨的核查。他们认为,本次询价转让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整个询价转让过程不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也符合科创板的相关规则。
六、公告附件及特别提示
请各位投资者查阅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特此公告。
股票k线图分析
- 华恒生物股东权益新动态股份转让及大股东权益
- 景顺长城中证A500ETF吸引力何在投资优势解析
- 如何看待择股与择时?择股能力和择时能力
- 绝路航标是什么意思
- 方正阀门市场最新动态与行业趋势报告市场概览
- 安源煤业最新公告: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全面更新
- 电鳗财经报道悍高集团IPO高管薪酬概况及研发投
- 尾盘下跌意味着什么意思
- 南京证券支撑同花顺的云条件单吗
- 聚胶股份公布权益分配方案,关注其业绩与分红
- 三一重能:12月13日组织现场参观活动,国海证券
- 揭秘杠杆资金:融资追涨杀跌明显 融券利空影响
- 股票账户网上开户的步骤具体分为哪几步?
- 创业板股份减持与融资走向分析最新数据报告及
- 证券从业人员需要什么学历
- 现货黄金怎么看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