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对冲套利定

基金 2023-02-01 18:12www.16816898.cn私募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所使用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2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基金第十一个开放期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公告。本基金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

  2.3、本基金自2017年11月17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本基金将会根据本次开放期的申购、赎回规模情况决定是否提前结束本次开放期间,敬请留意我司相关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代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元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普通客户申购的具体费率如下

  特定投资群体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特定投资群体需在认购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注3.2.1.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2.1.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1.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2.1.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2.1.7、特定投资群体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特定投资群体需在认购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0.2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注4.2.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3、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2.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具体转换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2)本基金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套利混合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少于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假设N日广发套利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套利混合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50%=57.5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广发套利混合基金的申购费率1.50%高于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的申购费率0.80%,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57.5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57.5)÷1.050=10897.62份

  3)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少于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套利混合基金,假设N日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广发套利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50×0.10%=10.5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套利混合基金的申购费率1.50%—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的申购费率0.80%=0.70%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10000×1.050×(1-0.10%)×0.70%÷(1+0.70%)=72.92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0.5+72.92=83.42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套利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83.42)÷1.150=9057.90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7楼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600663)东路166号905-10室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 (601398)、 (601988)、中国 (601939)、 (601328)、 (600036)、 (601288)、 (600000)、 (601166)、 (600016)、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深圳 (000001)、 (002142)、上海农商行、青岛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齐商银行、大连银行、哈尔滨银行、东莞农商行、河北银行、顺德农商行、吴江农商行、江南农商行、广州农商行、苏州银行、东亚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天相投顾、深圳新兰德、和迅科技、厦门鑫鼎盛、广发基金、诺亚正行、众禄销售、上海天天、好买基金、数米基金、上海长量、 (300033)、北京展恒基金、上(002206)基金、中期基金销售、嘉实财富、宜信普泽、万银财富、深圳腾元、恒天明泽、一路财富、北京钱景财富、海银基金、久富财富、中经北证、北京君德汇富、上海联泰资产、泰诚财富、汇付金融、微动利、积木基金、富济财富、陆金所资管、盈米财富、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徽商期货、、中信建投、(002736)、 (600999)、 (000776)、 (600030)、银河证券、申银万国、 (601377)、 (000783)、安信证券、 (600369)、中信浙江、湘财证券、万联证券、渤海证券、 (002500)、中信山东、、 (601555)、信达证券、 (601901)、长城证券、 (601788)、广州证券、 (000686)、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大同证券、平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 、中泰证券、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 (600109)、民族证券、长城国瑞证券、爱建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 证券、开源证券、凯石财富、泉州银行、增财基金、鼎信汇金、首创证券、 (601688)、汇成基金、徽商银行、 (601519)、富滇银行、德州银行、苏宁基金、天津银行、蛋卷基金、广源达信、万得投顾、北京肯特瑞、华信证券、奕丰金融、华西证券、中证金牛、大有期货、佳泓(北京)等、华夏财富、中民财富、通华财富、金斧子、懒猫金融代销机构(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本公告仅对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8.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登录本公司网站(。gffunds..)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8.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的投资策略的执行情况公告

  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7年8月18日进入第11个封闭期,截至2017年11月6日,本基金持有股票资产105,476,410.37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49.04%;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的空头合约市值96,611,10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44.92%。

  本基金最新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失情况等)、股指期货投资的特定风险,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501106,C类基金代码005285)根据2017年5月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34号文进行募集。在募集期间,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根据统计,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2017年11月8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17年11月9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四川天府

  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府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8日起通过四川天府银行销售以下基金

  投资者可在四川天府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四川天府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投证券

  为我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8日起通过中投证券销售以下基金

  重要提示

  1、广发东财大数据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正处于认购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日期,敬请留意我司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在中投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中投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601998)为广发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中信银行销售广发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852,C类基金代码004853),投资者自2017年11月8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可在中信银行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于振冬 HF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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