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公募FOF待发:投向、分红、委外策略抢鲜看
9万亿公募基金下一个增长的亮点会在哪里?作为2017年潜在的增量资金,FOF(FundofFund,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投资基金的基金)产品被寄予厚望。截至目前,来自京沪广深21家基金公司的36只FOF申报材料已被证监会受理,且正按照不超过6个月时间的普通程序走着申报流程。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尽管多数FOF贴有“全市场投资”的标签,但各家基金公司的实际投资思路或全投或主投自家基金。
本报获悉,作为首批FOF的候选产品,各家公司上报FOF注册材料时均相对谨慎。在接受采访的近10家基金公司均表示申报材料中未注明委外字样,这也意味着首批FOF产生委外定制基金的概率较低。
实际上,相较于2016年委外业务催生的大批定制基金,FOF在抢夺委外份额上具备先天劣势,至少面临着双重收费和收税的窘境。不过,截至目前接受本报采访的一些公司仍对FOF承揽委外业务持开放态度,他们表示自身资管实力相对较弱的中小银行可能对FOF有配置需求。
首批公募FOF待出
截至目前,基金行业中的21家公司的36只FOF注册申请已被证监会受理。在这些产品中,汇添富、长盛基金、广发基金三家基金公司申报了3只产品,是行业内对FOF态度较为积极的基金公司;此外,上投摩根、易方达、招商等多家公司申请了两只产品。
尽管产品名称各异,有些名字中带全天候,有些叫量化FOF,但多数产品的投资范围适用于全市场,即内外底层基金均可投资。然而,本报从多家基金公司处了解到,申报的产品或全部投资或主投自家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外部产品倾向于费率较低的指数型产品,比如ETF.
上投摩根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该公司申请的FOF产品属于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FOF,即投资范围既包括内部基金,也包括外部管理人的被动型指数基金。
华安基金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人申扬文也向本报介绍了华安基金申报的FOF设计思路,它们申报的一只FOF是全市场筛选基金。申扬文称,华安基金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基金组合部负责公募FOF产品的投资管理与研究工作,不少成员是国内第一批开展基金研究评价的专业人士。
富国基金内部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它们的FOF也是全市场择基的。
相比同行,华夏基金在做好内部工作的同时,尝试与国际知名机构联合布局FOF。日前,华夏基金与罗素投资集团联合宣布进行排他性战略合作。两家公司通过创新型研究小组,就资产配置、基金研究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用华夏基金的本土投研优势对接罗素投资的海外资产配置经验,联合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业内看淡双重收费
在20多家基金公司积极申报FOF,力争获得行业头筹之际,FOF面临的一些发展难题也被普遍关注。比如双重收费和收税。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影响FOF发展的核心因素还将是未来的业绩、口碑而不是有限的收费。
依据证监会9月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对FOF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FOF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不得对FOF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收取FOF的托管费。基金管理人运用FOF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在接受本报采访的基金公司看来,对于投资内部基金的FOF,底层基金可以做到向FOF“免费营业”,投资于其他公司的基金,则难以避免双重收费难题。
华南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内部人士对本报称,投外部基金申购、赎回费可以变相规避,比如购买金额大到一定程度可以享受申购1000元/笔,持有期限拉长的话有些产品也可以享受到低甚至是零赎回费,但管理费、托管费单项收费难以实现。
华南另一家基金内部人士称,FOF投外部基金的时候,底层基金的管理费是按日计提计入基金资产的,这是FOF基金及其管理人无法掌控的。如果要避免双重收费的话,还需要监管进一步的指引或者细则来引领行业发展。
投资外部基金双重收费虽然无法避免,但费率可以适当控制。长信基金FOF投资部总监邓虎称,通过投资工具型基金,外部FOF也可以将双重收费的影响减小。比如ETF相比传统的开放式基金费率大大降低,最多不超过0.6%。
上投摩根则称,由于它们的FOF基金对于外部基金的投资仅限于指数型基金,相对于主动型而言,指数型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更低。
相比费率因素,业内更加重视FOF产品业绩。申扬文称,经过前期测算,双重收费对于全市场FOF组合的业绩影响并不明显,而优秀的外部基金给组合提供的额外贡献将是巨大的。双重收费不是影响FOF基金业绩的核心因素,投资者应当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基金组合费后风险收益交换效率。
此外,针对外界关注的分红收益问题,第一财经记者获悉,目前的FOF在分红一事上基本未有特别规定。上投摩根FOF在基金合同中约定了每年的最多分红次数和每次的最低分红比例。华安基金则称,未来该公司首只FOF未设置强制分红条款。
委外资金钟情FOF?
2016年,新基金发行规模破万亿,但其中至少一半的资金来源于委外业务。对于FOF,业内未来的关注点极有可能是委外的配置需求。
第一财经记者从采访到的基金公司处获悉,申报的FOF材料中均未标明委外字样,这也意味着首批FOF基本上不会出现委外定制产品。而实际上,在委外业务面前,FOF面临先天“劣势”。除了前文提到的双重收费问题,FOF面临双重收税的困境。近期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显示,资管产品纳税主体为管理人。顺着这一逻辑,不同的管理人管理的产品取得收益,一旦中途获利了结,都将征收6%的增值税。而对于FOF这种产品,则对应着两次增值税。
上海一家筹备FOF业务的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对本报称,增值税如何征收还要等待监管的进一步解释。但如果届时没有变化的话,无论是投内部还是外部产品,FOF都将难逃双重收税。
不过,截至目前,行业内仍将FOF视为未来委外资金进驻的一个投资工具。国内一家排名前十的银行系基金内部人士称,按定制需求的FOF对委外资金具有很强吸引力。FOF本身的意义也是按客户的收益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的投资管理。FOF的投资偏好主要由潜在客户的需求决定,风险承受能力弱的投资者通常选择风险与债基相近的FOF,风险承受能力强的通常会选择与混合型基金相似风险的FOF.
上投摩根认为,FOF对于委外资金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委外FOF产品未来的发展空间广阔。随着市场上基金数量的快速增长,FOF产品的投资价值将日益凸显。FOF管理人通过其专业的投资能力进行基金优选和资产配置,以争取更高的超额收益或风险调整后收益,为委托人创造更高的价值,因此,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委外资金的关注。FOF的投资范围通常包括各类基金,资产配置更加多元化,不单纯依赖于某一类资产的表现,因此对于偏好多元资产配置的投资者更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