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报酬提取“潜规则”遭曝光:难怪投资

基金 2023-02-02 09:42www.16816898.cn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报酬提取"潜规则"遭曝光难怪投资人有看法!】近日,猛犸资产的明星基金经理陈扬帆因“业绩提取门”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而中国基金业协会调查通知的发布,使得市场关注度进一步提升,私募业绩提取的“潜规则”也逐渐浮出水面。  一场投资者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撕逼闹剧正在火热上演。

  近日,猛犸资产的明星基金经理陈扬帆因“业绩提取门”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而中国基金业协会调查通知的发布,使得市场关注度进一步提升,私募业绩提取的“潜规则”也逐渐浮出水面。

  陈扬帆事件始末

  “众矢之的”猛犸资产是上海一家私募基金,其创始人陈扬帆是前兴业全球的明星基金经理,是投资圈里有名的“男神”基金经理。

  这位“男神”最近遇到了大麻烦。近期,有媒体报道,陈杨帆掌舵的猛犸资产在赎回封闭期内三次提取业绩报酬,没有用任何形式告知持有人,估计规模超亿元。

  “其实我买的很多私募都处于亏损,但有的公司暂停收取管理费,有些不仅早前用自有资金,还是一年或者产品到期才提一次业绩报酬,与投资者绑在一起,避免清盘,至少态度是让人接受的。而陈扬帆的做法令人震惊,雁过拔毛,肆意敛财,把投资者当韭菜随便宰割。公理何在,令人无法沉默。”近期在某自媒体上,有高净值客户如此怒斥陈扬帆。

  中国基金业协会也在官微上发布公告,称将对私募基金管是人业绩报酬提取情况进行自律调查,市场解读正是针对陈扬帆所在的猛犸资产。

    陈扬帆到底做了什么,引来市场和监管层一片声讨?焦点集中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提取上。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陈扬帆创立上海猛犸资产之后发行的第一只产品是“光辉岁月”,此产品在去年一共提取了三次业绩

  第一次提取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提取净值为1.12,提取后每10000份剩余9785.714份。

  假设买了100万元,那么提取的业绩报酬就是2.4万元,相当于按照1.12净值的214.29份。剩余了9785.71份。此时总共基金资产应该剩下的是109.60万。

  第二次提取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提取净值为1.201,提取后初始万份剩余9653.717份。

  当净值是1.201,那么基金资产此时到了117.5264万。相对于之前的109.6万而言,增值7.93万,那么20%应该是1.59万。在提取了业绩报酬之后,投资者的基金资产是115.9411万元,份额缩减。

  第三次提取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提取净值为1.268,提取后初始的万份剩余9551.698份。

  这次提取了1.2936万元。此时扣除了业绩报酬后,持有人初始100万投资的基金资产是121.12万元。所以基金持有人在12月18日,每100万账面收益21.12万元,猛犸资产真实的提取了业绩报酬,每100万初始投资提了5.28万元。

  面对市场质疑,猛犸资产于昨日在官网上发出声明,称其“所有产品的合同均经公司合规部门及托管机构的法律合规部审查后经当事各方自愿签署后施行,合同合法合规有效。”

  私募业绩报酬提取的潜规则

  对于私募业绩报酬提取,以往投资者关注并不多,如今却成为各方焦点。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私募业绩报酬提取通常采用“高水位”法,具体方式主要包括份额提取和净值提取两种。事件主角猛犸投资采用的是单人单水位法提取业绩报酬,即对每个投资者的每笔投资创新高后提取。从投资者所获收益角度看,“份额提取”和“净值提取”并没有本质区别。

  券商中国记者为您算笔账,如果猛犸光辉岁月的净值从1元涨到1.2元,持有人购买了100万份,我们先来计算一下,两种方法提取业绩报酬到底有啥区别

  若按净值法私募公司按照超额收益(1.2-1=0.2元),提取20%业绩报酬比例,那么就会收获0.220%=0.04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0.04)100万份=116万元。

  若按份额提取法0.04/1.2100=3.33份,单位净值仍然是1.2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100-3.33)=116.004万元。

  也就是说两种方法提取之后,投资者拥有的资产几乎一样。既然两种方法提取没太大差别,那私募一般会怎么选?

  一位私募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份额法相比,净值法提取缺陷更多,,净值法提取造成的净值变动,将使得产品的净值曲线不具有连续性,从而不能反映出市场的真是波动情况;,净值法提取下,业绩报酬提取后净值下降,此时客户购买私募产品,然后在下一净值提取点之前退出,私募基金公司就无法提取业绩报酬,这也对一直持有产品的老投资者不利。

  而在份额法提取之下,不管是新老客户,面对的净值都是市场价格所反映的产品净值,以上净值提取法的两个缺陷就可以得到完美解决。

  “猛犸投资是采用的单人单水位法提取业绩报酬,即对每个投资者的每笔投资创新高后提取。业绩报酬提取在体现方法上有基金份额扣减和基金净值减少两种,从根本上来说投资者所获取的收益没有本质差别,但在感知上会有区别。通常而言,私募基金均在合同内规定了业绩报酬的提取方式以及提取时间,在基金创新高后,有些私募基金管理人按月计提,有些则按季度或年度计提。” 格上理财研究员梁晓丹表示。

  投资人有看法由来已久

  投资人对于猛犸资产的另一项指控是其按照份额法提取之后,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猛犸资产在昨日声明中也有提及,“虽然此前合同并未规定份额法的管理人告知义务,但现在我们认识到如果能够及时告知客户,会提升客户体验,这是我们之前客服工作的不周之处,在此谨向客户表示歉意,我们目前已经进行了改进。”

  猛犸资产的“业绩提取门”如今成了私募圈内的热门话题,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该公司的业绩提取方式并没有问题,只是在产品封闭期内提取报酬可能有些欠妥。“一般私募基金管理人都会选择在产品开放期进行业绩报酬提取,这样投资者可以选择赎回退出,相对公平一些。”有私募基金人士表示。,是否仅限于赎回开放日才提取业绩报酬,行业内目前并无统一标准。

  投资者对于私募业绩提取有看法,其实由来已久。有观点认为,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股市大涨行情中提取了大量业绩报酬,而大跌中又没能回避损失,净值大幅回撤,影响到了投资者的权益。实际情况也的确如此,以记者了解的一家私募基金为例,去年年初因重仓中小板、创业板股票获得超额回报,净值上涨过程中连续提取业绩报酬,,下半年股市大跌,其重仓股票遭遇重创,年中新发的基金净值甚至跌至0.6以下,但这对该私募的收入并没有太大影响,用对方的话说,“上半年的业绩提成已经够吃很多年”。

  “不过,从契约精神的角度来说,投资者买私募亏钱就指责基金经理并不合适,这和买房人房价跌了去砸场子是一个道理,毕竟白纸黑字的合同在那里。”有业内人士称。

  格上理财研究员梁晓丹则建议,为防止此类纠纷发生,一方面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加全面的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如提取业绩报酬后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变化、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等。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应当在签订基金合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在确保自己都明晰合同内容后再行签订,并且及时了解自己所持有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状况,不单以基金净值作为基金收益的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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