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召开条件(股东提请召开股东

股票配资 2023-01-25 19:30www.16816898.cn股票配资平台
  • 股东会和董事会可召开吗
  • 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需要什么材材料和条件,还有要通过怎样的途径?
  •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该多少人出席才可以召开?或召开才有效?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有哪些?
  •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 股东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具备哪些条件
  • 我是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如果我提出这个提议,是否在会上就没有表决权了
  • 1、股东会和董事会可召开吗

    通常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为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的,所以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能召开。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对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时间有具体要求。但有限公司阶段,一般无此要求,股东会和董事会可以召开。

    2、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需要什么材材料和条件,还有要通过怎样的途径?

    一般情况如下
    一、股东要求具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
    二、
    1、按章程要求董事会或董事召开股东会,一般为十天之内(具体请视公司章程)董事会应予答复是否召集和主持,如否则
    2、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如监事亦不召集和主持(具体期限请视公司章程),则
    3、持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三、请求召开材料主要为说明召开的理由,如理由不正当,则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可以否决召开会议。
    这也算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了,建议专业人士介入。

    3、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该多少人出席才可以召开?或召开才有效?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议会只规定了会议前通知股东的时间和会议表决权等。可见,《公司法》也没有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同样也可以由章程里规定。

    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度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5、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6、股东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具备哪些条件

    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7、我是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如果我提出这个提议,是否在会上就没有表决权了

    你好,股东的表决权是《公司法》明文规定的,不会因为你提议召开股东会就不能享有,放心。
    《公司法》101条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股东会,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可以提议。
    ,大股东私自调动大量资金为他牟利,你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监事、董事会或者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机构拒绝起诉的你可以直接代表公司提起对大股东的起诉,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法》152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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