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3月份共有11宗违规行为被采取自
【导读】为规范新三板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其合法合规参与市场,全国股转公司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3月共对1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11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为规范新三板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其合法合规参与市场,全国股转公司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3月共对1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11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11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1宗涉及权益变动违规。
10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事项主要包括八种类型:一是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挂牌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四是挂牌公司虚假披露年报审计意见;五是挂牌公司未对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是挂牌公司经主办券商多次督促,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我司半年报问询函进行回复;七是挂牌公司股权不明晰,存在股份代持,且未在年报中进行披露;八是挂牌公司早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透露拟发行股票的价格。1宗涉及权益变动违规事项是挂牌公司股东减持挂牌公司股份,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整数倍时未暂停交易。
全国股转公司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上述违规情形的监管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以及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挂牌公司规范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股转公司将定期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自律监管情况进行通报,以案例为警示,以公开促规范,切实提升自律监管有效性,维护新三板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