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观察:深度呈现2025趋势发展报告摘要
日前,徽商期货、中粮科技以及华菱精工因违规操作相继受到安徽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
徽商期货因内控不善而遭责令改正。经查,该公司存在居间人管理和子公司业务合规管理等问题,违反了相关法规。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徽商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徽商期货分管副总经理金曙光因管理责任被出具警示函。徽商期货是安徽省属国有全资大型流通企业徽商集团旗下的企业,需加强内控和合规管理。
中粮科技也收到了安徽证监局的责令改正决定。公告显示,该公司存在存货减值计提及转销数据不具可比性、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以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安徽证监局已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中粮科技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华菱精工的情况尚未详细披露,但在整个市场中引起广泛关注。这些事件再次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对于投资者而言,也需要更加审慎地评估投资风险,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经过事后核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存在信息列示错误。特别是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项目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的信息不准确。现在,我们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尽管有此次信息错误,但请大家放心,更正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任何影响。在此提醒大家关注中粮科技的这一公告,投资者应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以确保投资决策的准确性。
中粮科技表示歉意,同时表示未来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质量。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玉米深加工企业,致力于研发提供营养健康和功能性食品产品,以及绿色环保的生物能源和生物基可降解材料。该公司是一家典型的生物科技创新型企业。值得一提的是,在2024年前三季度,中粮科技实现营收151.24亿元,同比增长2.74%,归母净利润也实现了显著增长。目前中粮科技的股价表现稳健,市值达数百亿元。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展示了更多的相关信息和产品介绍。对于中粮科技的未来表现和发展前景,投资者应予以关注。关于中粮科技的更多信息可以在其官网或相关财经媒体上找到。
另一方面,华菱精工最近也收到了一些监管方面的决定文件。公告中提到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未披露等问题。具体来说,公司在开展铝边框业务时向关联方提供了资金共计945万元,构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尽管这些资金在年底前已经归还,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这一行为。公司还存在关联交易未披露的情况。对此行为安徽证监局已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华菱精工及其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和股东们需要密切关注这一情况的发展及其潜在影响。后续情况可能会对公司运营和股市产生影响。请大家务必关注公司公告及相关法规要求以保持合规性和透明度的要求以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这些决定文件的详细内容可以在公司公告或相关财经新闻中找到更多信息。总的来说这两家公司都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需要持续关注其发展趋势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的披露情况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同时也呼吁两家公司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和合规性确保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揭示华菱精工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违规真相
近日,华菱精工子公司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在与上海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电缆贸易业务中,显现出了关联交易的问题。原来,该公司销售的电缆最终被关联方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光伏项目,实质上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却未按规定将此关联交易进行披露,显然不符合《信披办法》的相关规定。
不仅如此,公司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据悉,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批准设立,且募集资金置换也未履行应有的审议及披露义务。公司在年报信息披露方面同样存在疏漏,未将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列示,这都不符合《信披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治理方面,更是存在诸多问题。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及时修订,内审人员配置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也存在严重问题。
针对这些违规行为,安徽证监局已经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责令华菱精工改正并发出警示函,相关责任人如罗旭、贺德勇、黄业华也因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而收到警示函。作为关联方的江苏捷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因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菱精工及其关联方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对于收到的《决定书》,如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停止执行。希望各方能够真正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市场公平、透明、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