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志邦股份(603801)新股发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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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邦股份(603801)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4,000万股 市 盈 率:22.9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23.47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1.6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2,400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6月20日 往下申购日期:2017年6月20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6月22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6月22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提交的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2,571家,对应的配售对象4,871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1,460,54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6月20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23.47元/股,申购数量为该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6月20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6月12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6月22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6月22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sse..)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6月22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6月22日(T+2日)16:00前到账。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chinaclear.)“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801,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801”,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6月26日(T+4日)在《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6月26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6月23日(T+3日)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投向 经2016年2月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具体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股发行费用和发行价格确定。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项目核准文件 环保批文 1 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 33,762.85 发改备[2016]20 号 长环建[2016]15 号 2 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 13,215.58 发改备[2016]18 号 庐环建审[2016]17 号 3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988.60 发改备[2016]19 号 - 4 品牌推广项目 15,000.00 - -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 - - 合计 84,967.03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根据2016年2月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2,000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假设本次发行新股4,000万股,公司的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一)发行前股东 12,000.00 100.00% 12,000.00 75.00% 其中:孙志勇 3,318.63 27.66% 3,318.63 20.74% 许帮顺 3,222.00 26.85% 3,222.00 20.14% 尚志有限 1,200.00 10.00% 1,200.00 7.50% 共邦投资 568.42 4.74% 568.42 3.55% 元邦投资 568.42 4.74% 568.42 3.55% 蒯正东等 30 位 自然人 3,122.53 26.01% 3,122.53 19.52% (二)社会公众股 - - 4,000.00 25.00% 合 计 12,000.00 100.00% 16,000.00 100.00%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整体厨柜、定制衣柜等定制家具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整体厨柜业务,经过多年打造,目前已形成美厨、名仕、御庭、维也纳、凡尔赛五大产品系列,能够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在整体厨柜形成一定市场规模后,公司凭借在定制家具行业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强大的营销网络建设能力和丰富的定制化产品生产经验,2015年开展定制衣柜业务,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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