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0]科林电气(603050)新股发行介绍

股票期权 2023-02-05 17:58www.16816898.cn股票指数期权

  科林电气(603050)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3,334万股 市 盈 率: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10.29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1.3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2,000.4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3月31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7年3月31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4月6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4月6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2,678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4,734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1,418,06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3月31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申购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0.29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3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20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3月3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3月22日(T-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4月6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4月6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入围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入围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4月6日16:00前,《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根据发行价格及其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4月6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chinaclear.)“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050,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050”,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2017年4月10日(T+4日)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17年4月6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4月10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拟投资项目资金概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34万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均为本公司,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年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资金额 建设期 1 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 15,377.85 10,764.50 1.5 2 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 8,459.48 5,921.64 1.5 3 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4,464.58 3,571.66 1.5 4 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4,631.70 4,631.70 1 5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8,000.00 6,856.21 - - 合计 40,933.61 31,745.71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各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通过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石家庄市鹿泉区发展改革局和石家庄市鹿泉区环境保护局已分别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备案文件和环保批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保批文 1 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 鹿发改投资备字[2015]7号 鹿环评[2015]021号 2 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 鹿发改投资备字[2015]8号 鹿环评[2015]019号 3 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鹿发改投资备字[2015]9号 鹿环评[2015]020号 4 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鹿发改投资备字[2015]10号 鹿环评[2015]022号 5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 (三)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规的说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中鼓励发展的“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专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品和技术。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是在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基础上进行的产能扩充或优化升级,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额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计划,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石家庄市鹿泉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取得石家庄市鹿泉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以及全部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015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及与公司相适应的说明 公司已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作了充分准备,包括市场、人员和场地等,并且在谨慎评估了公司的竞争能力、行业地位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与未来发展战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认为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资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并能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效益。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提升,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15,509.52万元,公司具备经营较大规模资产及投资项目的经验和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31,745.7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27.48%,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相适应。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0,777.65万元、60,547.53万元和79,372.71万元,实现净利润5,134.15万元、5,663.97万元和6,653.9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6.79万元、8,168.48万元和8,400.67万元,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较好,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力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软件企业”,拥有河北省科技厅等认定的“智能电网配用电工程技术中心”,石家庄市科技局等认定的智能电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拥有多项智能电网配电、变电设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水平。公司现有技术能力能够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拥有成熟的业务模式和工艺流程,并建立了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营销服务网点,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产品和快速、及时的服务。近年来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并且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管理经验,公司的管理能力能够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的良好效益。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公司的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匹配。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本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是必要和可行的。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同业竞争和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智能电网业务领域,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扩充公司产能、提升管理能力、增强研发能力,有利于巩固和提高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宏承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规范同业竞争的规定,全面、切实落实本人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若违反相关规定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年度/末 2015年度/末 2014年度/末 流动比率(倍) 1.82 2.03 2.26 速动比率(倍) 1.40 1.65 1.79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24 41.79 38.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68 32.00 30.3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6 1.73 1.86 存货周转率(次) 3.22 2.98 2.62 总资产周转率(次) 0.75 0.66 0.6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231.38 8,006.44 7,688.62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04 0.01 0.01 利息保障倍数(倍) 92.27 55.85 10.86 财务指标 2016年度/末 2015年度/末 2014年度/末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0.84 0.82 -0.0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9 0.21 0.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21 5.67 5.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653.90 5,663.97 5,134.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5,968.07 5,255.98 4,965.03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3,334万股新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1 张成锁 1,620.32 16.20 1,620.32 12.15 2 嘉昊九鼎 1,080.00 10.80 1,080.00 8.10 3 李砚如 1,057.53 10.58 1,057.53 7.93 4 屈国旺 878.31 8.78 878.31 6.59 5 天创博盛 385.00 3.85 385.00 2.89 6 邱士勇 374.41 3.74 374.41 2.81 7 高会文 351.00 3.51 351.00 2.63 8 董彩宏 341.82 3.42 341.82 2.56 9 河北天鑫 338.57 3.39 338.57 2.54 10 高康资本 280.00 2.80 280.00 2.10 11 龙鑫中盛 273.38 2.73 273.38 2.05 12 元安九鼎 261.11 2.61 261.11 1.96 13 汇鑫鼎智 250.00 2.50 250.00 1.87 14 王 永 231.16 2.31 231.16 1.73 15 河北科润杰 160.00 1.60 160.00 1.20 16 石家庄启瑞 140.00 1.40 140.00 1.05 17 民乐九鼎 138.89 1.39 138.89 1.04 18 田永志 123.00 1.23 123.00 0.92 19 陈洪雨 92.55 0.93 92.55 0.69 20 刘静波 81.54 0.82 81.54 0.61 21 高军刚 81.13 0.81 81.13 0.61 22 任月吉 74.59 0.75 74.59 0.56 23 张虎祥 59.56 0.60 59.56 0.45 24 陈 贺 58.95 0.59 58.95 0.44 25 张志刚 58.16 0.58 58.16 0.44 26 郝 烨 56.50 0.57 56.50 0.42 27 天创鼎鑫 51.93 0.52 51.93 0.39 28 宋建玲 44.03 0.44 44.03 0.33 29 吕燕石 43.01 0.43 43.01 0.32 30 葛艳蕊 41.38 0.41 41.38 0.31 31 周会增 39.43 0.39 39.43 0.30 32 孟广民 32.24 0.32 32.24 0.24 33 贾丽霞 31.76 0.32 31.76 0.24 34 刘国军 31.14 0.31 31.14 0.23 35 张录环 30.96 0.31 30.96 0.23 36 武洪英 30.58 0.31 30.58 0.23 37 刘 强 30.00 0.30 30.00 0.22 38 郑雅辉 29.27 0.29 29.27 0.22 39 谢增军 27.99 0.28 27.99 0.21 40 高卫东 27.64 0.28 27.64 0.21 41 田新平 27.45 0.27 27.45 0.21 42 高军利 23.47 0.23 23.47 0.18 43 马国栋 22.87 0.23 22.87 0.17 44 吴新兵 22.76 0.23 22.76 0.17 45 李进航 21.15 0.21 21.15 0.16 46 薛利辉 21.10 0.21 21.10 0.16 47 丁魁静 20.79 0.21 20.79 0.16 48 刘海涛 19.31 0.19 19.31 0.14 49 魏志坚 18.40 0.18 18.40 0.14 50 张巧英 17.55 0.18 17.55 0.13 51 段洪民 17.44 0.17 17.44 0.13 52 李珍文 16.20 0.16 16.20 0.12 53 王景泉 16.00 0.16 16.00 0.12 54 锁存良 14.99 0.15 14.99 0.11 55 吕卓石 14.85 0.15 14.85 0.11 56 耿贵双 14.76 0.15 14.76 0.11 57 韩树维 14.65 0.15 14.65 0.11 58 武拴娥 13.47 0.13 13.47 0.10 59 梁雅清 12.74 0.13 12.74 0.10 60 任元棣 12.66 0.13 12.66 0.09 61 庄彦彬 12.07 0.12 12.07 0.09 62 常生强 11.82 0.12 11.82 0.09 63 安维民 11.70 0.12 11.70 0.09 64 于振兵 11.70 0.12 11.70 0.09 65 屈爱艳 11.48 0.11 11.48 0.09 66 刘彩坤 11.01 0.11 11.01 0.08 67 梁英忠 10.51 0.11 10.51 0.08 68 王喜社 10.37 0.10 10.37 0.08 69 张建敏 10.26 0.10 10.26 0.08 70 唐彦民 10.00 0.10 10.00 0.07 71 张 伟 9.96 0.10 9.96 0.07 72 许志平 8.31 0.08 8.31 0.06 73 孔江涛 8.14 0.08 8.14 0.06 74 刘 剑 6.75 0.07 6.75 0.05 75 刘永肖 6.66 0.07 6.66 0.05 76 孙益彤 5.94 0.06 5.94 0.04 77 马 辉 5.40 0.05 5.40 0.04 78 王 铭 5.40 0.05 5.40 0.04 79 闫海军 5.40 0.05 5.40 0.04 80 马言奇 5.40 0.05 5.40 0.04 81 王 娜 5.30 0.05 5.30 0.04 82 崔淑琪 5.27 0.05 5.27 0.04 83 贾金波 4.81 0.05 4.81 0.04 84 史祖冲 4.81 0.05 4.81 0.04 85 柳永升 4.60 0.05 4.60 0.03 86 习军霞 4.31 0.04 4.31 0.03 87 巩芬彦 4.31 0.04 4.31 0.03 88 孔兰芳 4.05 0.04 4.05 0.03 89 吴铭南 4.05 0.04 4.05 0.03 90 姜立阔 3.97 0.04 3.97 0.03 91 任忠奇 3.92 0.04 3.92 0.03 92 李紫薇 3.80 0.04 3.80 0.03 93 李春海 3.78 0.04 3.78 0.03 94 胡新洪 3.75 0.04 3.75 0.03 95 李 峰 3.55 0.04 3.55 0.03 96 冯赶川 3.51 0.04 3.51 0.03 97 甄 波 2.95 0.03 2.95 0.02 98 郑 荣 2.95 0.03 2.95 0.02 99 张亚利 2.78 0.03 2.78 0.02 100 葛红英 2.70 0.03 2.70 0.02 101 孙 凡 2.70 0.03 2.70 0.02 102 侯志卫 2.70 0.03 2.70 0.02 103 韩丽花 2.70 0.03 2.70 0.02 104 赵宏杰 2.70 0.03 2.70 0.02 105 安志国 2.70 0.03 2.70 0.02 106 刘立锋 2.70 0.03 2.70 0.02 107 苏彦斌 2.70 0.03 2.70 0.02 108 王 强 2.40 0.02 2.40 0.02 109 郭文革 2.11 0.02 2.11 0.02 110 田立亭 2.11 0.02 2.11 0.02 111 罗海波 2.11 0.02 2.11 0.02 112 韩军飞 1.93 0.02 1.93 0.01 113 魏丽盼 1.70 0.02 1.70 0.01 114 董永才 1.62 0.02 1.62 0.01 115 姚金玲 1.62 0.02 1.62 0.01 116 郭立敏 1.05 0.01 1.05 0.01 117 孟维华 1.05 0.01 1.05 0.01 118 陈月霞 0.97 0.01 0.97 0.01 119 刘素爽 0.97 0.01 0.97 0.01 120 李玉峰 0.88 0.01 0.88 0.01 121 高胜国 0.88 0.01 0.88 0.01 122 焦辉良 0.85 0.01 0.85 0.01 123 公众投资者 —— —— 3,334.00 25.00 - 合计 10,000.00 100.00 13,334.00 100.00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专注于智能电网业务领域,专业从事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和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齐全的少数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电网智能电网配电、变电和用电建设领域。公司2010年被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软件企业”、2013年被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以“多元化产品、一体化服务”为业务发展模式,在110kV及以下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领域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具备提供开发、设计、生产和服务一体化的智能电网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多环节、多元化的产品布局顺应了智能电网建设发展的需求,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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