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0]坤彩科技(603826)新股发行介绍

股票期权 2023-02-05 17:58www.16816898.cn股票指数期权

  坤彩科技(603826)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9,000万股 市 盈 率: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处理。 发行价格:6.79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3.6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5,400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3月31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7年3月31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4月6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4月6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4,806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3,843,70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7年3月24日(T-5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二)网下申购流程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3月31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6.79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8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40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3月3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4月6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4月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者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4月6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4月6日(T+2日)16:00前到账。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chinaclear.)“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826,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826”,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4月10日(T+4日)在《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5、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4月10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6、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六)其他重要事项1、律师见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2、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扩大公司主营产品珠光材料的产能,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加强公司产品和技术创新研发,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新股(A股)9,000万股,发行价格【】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275.0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备案情况 环保批复 年产3万吨珠光材料项目 124,833.96 55,275.00 闽发改备[2015]A06009号 融环保[2015]75号 对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35,377.67万元(包含土地费用)用于该项目建设。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12-31/2016年 2015-12-31/2015年 2014-12-31/2014年 流动比率 1.31 2.03 1.80 速动比率 0.59 0.91 0.7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25% 30.04% 29.0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02% 0.00% 0.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06 4.96 4.93 存货周转率(次) 1.47 1.47 1.6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926.73 13,425.40 11,518.3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07 20.73 19.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 0.27 0.39 0.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2 0.07 -0.09 每股净资产(元)(注) 1.82 1.50 1.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3.34% 21.73% 30.14%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 0.39 0.29 0.31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 0.39 0.29 0.31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27,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9,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谢秉昆 176,217,952 65.2659 自然人股 2 谢超 31,553,182 11.6863 自然人股 3 尤素芳 15,893,182 5.8863 自然人股 4 邓巧蓉 12,272,727 4.5455 自然人股 5 谢良 12,272,727 4.5455 自然人股 6 榕坤投资 12,272,727 4.5455 法人股 7 蔡志明 1,350,000 0.5000 自然人股 8 谢秉启 1,227,273 0.4545 自然人股 9 陈伟 981,818 0.3636 自然人股 10 姜世泉 736,364 0.2727 自然人股 - 林帮浩 736,364 0.2727 自然人股 - 总计 265,514,316 98.3385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珠光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珠光材料生产企业,同时也是全球知名的珠光材料生产商。公司提供的工业级珠光材料、汽车级珠光材料、化妆品级珠光材料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汽车、化妆品、油墨、皮革、陶瓷、建材、种子等行业。 自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一)珠光材料概述 1、珠光材料及其类型 珠光材料又称“珠光效果材料”,是根据珍珠光泽、鱼类的鳞片、贝壳珠光效果形成的原理,通过特定工艺方法,在天然云母或人工合成等基材表面包覆一层或多层金属氧化物,制得的一种材料;由于特殊的材质与结构,当光照射到这些材料的表面时,会发生光的折射,随着包覆层不同厚度产生光的干涉与透射作用,从而形成了奇妙的闪烁光泽,重显自然界固有的色彩,如鱼类、飞鸟等其他动物惟妙惟肖的色彩,人造珠光材料该效果能替代天然珠光,故称“珠光材料”。早期的天然珠光材料含有天然珍珠成分,是一种得自鱼鳞或鱼皮的银白色有机结晶。由于这种天然物质来源有限,生产成本高昂和稳定性不佳,因而逐渐被人工合成的珠光材料所取代。人工合成的珠光材料主要有云母基材珠光材料、氯氧化铋结晶体珠光材料和碳酸铅晶体珠光材料等。因氯氧化铋晶体光学稳定性和耐久性较差,碳酸铅晶体含有剧毒;目前市场上的珠光材料主要系改用无毒易得天然云母为基材的珠光材料。 云母基材珠光材料是目前世界上生产最多和应用最广泛的珠光材料。它是以云母粉为基材,在其表面包覆一层高折射率的金属氧化物透明薄膜制成。云母基材珠光材料具有无毒、珠光效果好、堆密度低、耐光、耐热、耐候、化学性质稳定、不导电、不导磁、物理性质稳定等特点。基于上述优点,珠光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汽车、化妆品、油墨、皮革、陶瓷、建材、种子等诸多领域。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出现了以合成云母、玻璃和氧化铝等为基材的珠光材料,进一步提升了珠光材料的性能,丰富了珠光材料的产品类型。此外,通过改变金属氧化物薄膜种类和颜料粒径,可形成或柔和或闪烁的外观效果,也可形成黄金、铜、白金等的金属效果,还可以产生珍珠、钻石、变色等神奇的梦幻色彩,使得与其他颜料相比,珠光材料具有更为丰富的色彩表现力和感染力。随着现代人审美水平的提升以及审美需求日趋多样化,珠光材料凭借其丰富的色彩表现力,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者的喜爱,其应用范围日益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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