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大科技发布与万奇内饰诉讼案进展 已收到 44

股票期权 2025-03-22 00:23www.16816898.cn股票指数期权

申大科技(股票代码837578.OC)最近发布了一则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长沙申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上诉人,与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因一项合作项目而对簿公堂。关于SX11项目的合作,被告一即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项目需求,选定了原告长沙申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零件供应商。为此,双方在2017年针对SX11项目的CNSL、IP、PHEV三个子项目分别签署了《定点意向书》。合同详细约定了原告供应产品的单价、模/检具费用及分摊费用。其中,模/检具等费用是按照3年30万的数量进行分摊,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分摊,剩余费用需在2年内支付给原告。

在2017年10月,被告一突然通知原告暂停项目所有工作。经过多次沟通,被告一明确告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尽管被告一同意与原告就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成本进行商谈,但提出的结算方式仅按原告成本的7折进行,这无疑是对原告的不公平待遇。因为原告的巨大投入和预期的收益均无法实现,被告一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被告一作为被告二的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被告二依法承担。在再审请求中,原告要求维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9日作出的(2019)沪01 民终1133号判决的第一项,同时撤销该判决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原告还要求原审被告一在其管理的财产范围内赔偿人民币7,656,990元(已扣除二审判决后原审两被告自动支付的4,425,600元),并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主要是二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处理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二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与判决结果存在矛盾,因此应当予以再审,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案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更体现了合同精神和法律公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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