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退市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质量鉴定制度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食品质量鉴定制度
为确保我司生产的食品符合品质标准,特制定以下食品质量鉴定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验工作,以确保出厂产品的品质达标。
适用范围:本公司各生产单位生产的所有半成品及成品。
定义:
1. “批”指同一品项、规格、生产日期的产品集合。
2. “生产批号”是指该批产品实际生产的日期。
权责:
1. 品保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验和测量工作,并向集团品保处索取或自行制定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2. 储运部及生产厂负责各自环节的半成品、成品的自检、标识,并向品保部报检。
内容:
1. 半成品的质量鉴定:生产厂的各工序及半成品,需进行现场品检人员的自检。品保部相关人员将不定时进行巡检,以确保半成品质量符合标准。
2. 成品的检验流程:成品在入库前,品保部人员需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感观、包装、理化、微生物等各项指标。若判定合格,则给予出厂许可;若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执行。
3. 所有产品需留样,留样样品需保存至产品保质期后。
4. 当产品质量出现异常时,品保部可进行库存品或留样的抽样检测,以确认产品质量状况。
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
为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九项制度:
1.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制度:经营者需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严格按照规定对申办许可证的经营者进行审查。
2. 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品,将采取清理退出市场的措施。
除此之外,还有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退市制度等相关内容。对于应当立即下架退市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产品质量不合格、过期、虚假宣传、存在安全隐患等。下架退市食品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原料采购:确保从合法渠道采购原料,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 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3. 成品检验:每批成品出厂前,需进行严格的感官、理化、微生物等指标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4. 储存与运输:确保产品的储存和运输条件符合要求,防止产品变质和污染。
5. 食品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6. 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以上制度是我们对食品安全的基本管理要求,我们将严格遵守,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他们需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以下工作:
一、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的监督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经营者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他们还应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销货记录制度,并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和质量自检制度。
二、食品市场管理制度与责任制度的落实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三、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抽样检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要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特别强化对消费者申(投)诉集中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种类食品的抽样检验,以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退市的食品管理也是重要一环。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按照规定责令其退出市场。这些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标准的专供婴幼儿食品、腐败变质的食品等。
四、退市食品的处理与跟踪监督
对于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标准但内在质量合格的食品,应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并退回生产者。对于内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需要及时下架并依法处理。对已经售出的有毒有害食品,要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追回或责令经营者追回。对于其他行政机关公布的退市食品,也要依法处理并采取措施清出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要对退市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跟踪回访,确保不合格食品真正退出市场。
五、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食品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基层工商分局(所)开展食品市场巡查。巡查过程中要做到“七查七看”,涵盖经营资格、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经销食品、包装标识、商标广告、市场开办者责任和食品贮存等方面。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通过严格的监管和巡查,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打造坚实的食品安全防线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专业性和严谨性,同时注重创新方式方法,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与稳定。本文将详细介绍我们的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该制度旨在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巡查制度:确保问题及时发现与处理
我们明确规定巡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需亮证依法巡查。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进行纠正和处理。如遇重大事件,需及时向上一级机关报告,并将相关情况录入经济户口。我们强调经营者的自律和诚信经营,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会相应增加巡查次数。我们还积极创新巡查方式,采取随机抽取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进行“倒查”,以检查其落实查验记录义务和建立执行自律制度情况。
二、预警及应急处置:迅速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我们会在当地人民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我们设定了明确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情形,包括发生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事件、区域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事件等。一旦接到报告,我们会立即向相关部门通报,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我们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确保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公开透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我们负责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法律性负责。我们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食品安全总体形势、食品安全检验及监督检查信息、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等。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示,包括新闻媒体、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等。
四、食品市场分类监管:有针对性的提高监管效能
我们根据食品经营者的场所、特点和信用,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对于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等不同类型的经营者,我们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监管方案。例如,对于商场和超市,我们会监督其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对于食品批发企业,我们会严格监督其建立和完善食品销货台账;对于食品店,我们会严格监督其履行查验义务等。
我们的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旨在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们将继续秉持严谨、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为打造坚实的食品安全防线而努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及食品准入管理制度详解
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并实施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1. 实行食品安全逐级负责制:从市州局到基层工商分局(所)都负有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2. 责任人制度:各级工商局的主要负责人到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都承担各自的责任。
3. 责任追究范围:包括在许可证审核发放、违法处理、案件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失职行为。
4. 对责任人的处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为了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工商部门实行了一套严格的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标准准入:工业品等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包装上的QS认证。
2. 检验检疫准入:肉制品等食品必须经过检测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
3. 检测准入:针对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企业需进行自我检测把关。
4. 协议准入:直接与购销挂钩,如与供应商签订协议,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食品广告监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内容包括:
1. 食品广告内容要求: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
2. 违法广告查处: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和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食品广告。
3. 食品广告监测和预警:加强对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动态,杜绝违法食品广告。
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领导下,与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共同保障食品安全。内容包括:
1.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与卫生、质检、食品药品、农业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
2. 相关部门协作问题的处理:及时移交、转交属于其他监管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并加强信息通报。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构建坚实的营业执照背后之盾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保障,也是国家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为此,我们特此制定一套有保证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为办理营业执照的商家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
一、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我们坚持依法申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原则。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未取得上述许可证和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于申请许可证的经营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严格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认真审查,为符合条件的经营者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我们强调先证后照、依法登记的原则。对于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经营者,我们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照而从事经营活动的商家,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若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项目或许可证到期,我们要求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重新办理,否则将依法注销其许可证。对于某些情况下的食品经营者,我们将不予办理市场准入登记,包括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的、证照被吊销、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后未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的、个体工商户吊销《营业执照》不满六个月的、伪造、涂改、使用他人《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商家。我们公示审批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食品市场质量监管体系:
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严格食品质量管理,坚决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关。我们将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包括食品市场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和质量安全。对于重要食品,如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等,我们要求经营者建立和实施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产品经过检验合格并加印质量安全的市准标志后方可上市销售。我们还将实施食品检验检疫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购销挂钩协议准入制度等,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对于不能实施标准准入、检验检疫准入管理的食品,如蔬菜,我们将设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开展质量检测,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我们将建立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通过快速检测和设备先进的检测车,对食品进行实时检测,并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及时发现和掌握市场动态,将不合格商品清退出市场。我们还将建立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做好消费引导和警示工作。我们将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和召回制度,确保问题食品能够及时有效地从市场中清除。
这份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是我们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也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所在。我们坚信,只有严格的制度和有力的执行,才能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品,相关管理机关应依法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此类食品退出市场,以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一、食品市场质量准入管理
为了从源头上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食品市场进行质量准入管理。这包括:
1. 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来源的合法性。
2. 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和质量自检制度,提高食品质量管理的效率。
3. 对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进行监管,确保他们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4. 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协议准入制度,与供货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5. 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验,特别加强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食品种类的检测,确保上市食品的安全。
二、食品退市监管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责令其退出市场。退市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
1. 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有害物质的食品。
2. 含有致病微生物或污染物质超标的食品。
3. 营养成分不符合标准的特定人群主辅食品。
4. 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 来自不明来源的肉类及其制品。
6. 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 被污染的食品。
8.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
三、食品退市的处理
对于需要退市的食品,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对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标准但内在质量合格的食品,应责令停止经营并退回生产者。
2. 对内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要下架并依法处理。
3. 对已售出的有毒有害食品,要追回并公示。
4. 对其他行政机关公布的退市食品,要采取相应措施清出市场。
5. 对不配合退市的经营者,应依法从重处罚。
四、退市食品消费警示与跟踪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及时发布退市食品的消费警示,并对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不合格食品真正退出市场。记录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以备查询,并适时进行跟踪回访。
五、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食品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巡查内容包括经营资格、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经销食品、包装标识、商标广告以及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等。要求巡查人员认真细致,确保食品安全。
为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与秩序,我们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巡查和监管制度。
一、巡查制度
为确保巡查工作的高效进行,必须至少两人一组进行亮证依法巡查。在巡查过过程中,一旦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进行纠正和处理。遇到重大问题时,必须迅速上报至上一级机关。对于那些需要查处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详细记录在案。我们还会根据经营者的自律和诚信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经常性的市场巡查,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巡查次数将相应增加。
为了提升巡查效率,我们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其中,“倒查”方法已被采纳,即随机抽查经营者经营的食品,以此检查其查验记录义务和自律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食品市场巡查记录
每次食品市场巡查时,我们的基层工商分局(所)都会详细记录巡查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不仅会记录具体情况,还会记录处理结果。这些记录经执法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后,将归档保存,保存期限符合档案管理规定。
三、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制度
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在当地的领导下,迅速作出反应。我们会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努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于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区域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危害公共利益的事件,我们会进行预警和处置。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我们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通报和报告,迅速派出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下架封存涉案食品,追回已扩散的食品,并立案查处。
四、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我们负责收集和发布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法律性负责。公示的信息包括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检验及监督检查信息、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等。我们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信息,并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已经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将建档留存,供有关单位和消费者查询。
五、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
根据不同的食品经营场所、特点和信用,我们采取针对性的分类监管措施。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等都有各自的监管重点和方法。我们监督企业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通过这一系列制度化的监管措施,我们致力于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为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制定了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实行逐级负责制。从市州局到基层工商分局(所),每一层级都需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工商局的主要负责人需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则需承担直接责任。
为了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人制度至关重要。在此基础上,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中违反规定、对违法经营行为未及时处理、对群众举报的案件未及时调查处理、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未及时处置等。对于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具体监管责任人,若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将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需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食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对违法食品广告要严厉查处,并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广告发布动态,杜绝违法食品广告发布行为。
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需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其他监管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或移交,并与其他部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
除此之外,食品卫生规章制度也是至关重要的。食堂工作人员需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卫生要求,并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中。这些要求不仅是对食堂各工作岗位的考察评比的重要内容,更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石。通过全面的制度建设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我们期望每一个环节都能严格把关,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健康和安全。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
一、食品卫生安全概述
为确保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我们始终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相关规定。所有原料、菜肴、调味品等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坚决杜绝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饮用水也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原料与加工管理
在洗涤整理原料时,我们确保彻底清除污物杂质和废料。蔬菜、肉类及水产品均会在指定的池中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为后续的加工制作做好准备。特别注意的是,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器具都必须保持生熟分开,并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我们遵循先进的先出先用的原则,确保食材的新鲜。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都会生熟分开存放,并确保无隔餐隔夜的饭菜。如果发现任何不新鲜的食材,我们会妥善处理,绝不允许分发腐烂变质的食品,以防食物中毒。
三、餐具卫生与消毒
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工具在每次使用后,都会经过严格的清洁流程。首先清理残存物,然后使用洗洁精洗涤,接着用84消毒液浸泡,再清水冲洗后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消毒后的餐具会存放在专用保洁柜中,并保持干净整洁。除此之外,用于原料加工的器具也必须生熟分开,并有明确的标记,便于管理和使用。
四、环境卫生与除害工作
我们重视环境的卫生与清洁,经常疏通阴沟,清理废物桶。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等害虫。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都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门窗都有防蝇设施,确保室内通风良好。
五、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任何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都会立即停止销售并退出市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超过安全使用期或保质日期的食品等。对于不合格食品,我们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置,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六、个人卫生的重视与管理
我们的员工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经常洗澡理发。上班时,他们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确保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上厕所后应脱下工作服,出厕所时必须洗手。我们定期为员工进行身体检查,如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将不允许其接触食品,以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与健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区域内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
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负全面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并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团队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及质检员组成。
四、单位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需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和环境条件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必须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原材料和添加剂,其质量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禁止非食用性原料和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禁止使用无明确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六、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台账制度,实施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产品进行出厂前的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出厂销售。
七、在整个采购、生产、销售过程中,实行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到售后服务全程进行质量管理。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按照公司规定的《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相关清洁消毒工作。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并可追溯。
八、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定期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只有取得健康证的员工才能从事生产操作。患有某些特定疾病(如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九、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生产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卫生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前的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
十、为应对人为通过化学、生物制剂或其他有害物质蓄意污染食品的事件,按照本单位的《食品防护计划》严格执行。
十一、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为公众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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