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什么意思(集体资产量化和

股票入门 2025-04-25 00:16www.16816898.cn炒股票新手入门

量化资产及其在企业与村级集体中的应用

一、何为量化资产?

量化资产是指对企业或村级集体原有的集体资产进行股份改造后,以股份形式分配给企业员工或村民的部分。这部分资产主要以企业或集体的所得资产,如地皮、厂房、设备等,进行划分并分配给每名职工或村民。不同于现金分配,这些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存在,主要作为分红的依据,而不拥有所有权。

二、企业量化资产的含义及实践

企业量化资产是指把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的一种做法。具体做法包括:直接将国有资产量化无偿分配给职工,将新增国有资产界定为集体资产并以配股方式无偿量化给职工,以及通过行政手段对国有资产进行缩水或“打折”后由职工买断等。在国家投资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中,既包含了投资形成的资本所有,也包含了资本增值形成的积累。在改革过程中,要将国有投资与积累分割开来,将积累无偿量化给职工。

三、村级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改革的开展

村级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改革是一场重要的产权制度改革,旨在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的有效方式。改革应遵循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方式创新为抓手,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改革过程中应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体制机制创新、尊重农民群众意愿、重点突破和风险可控等原则。改革内容包括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资产折股量化等。在改革试点布局上,应综合考虑当地党委重视程度、群众基础等因素,在不同类型的村进行试点。通过改革,赋予农民集体资产的股份权能,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量化资产是企业与村级集体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通过股份化的方式,实现资产的合理分配,激发员工和村民的积极性,推动企业与村级的持续发展。

梅墟街道关于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设置及股权享受对象范围与标准的

为了进一步推动街道各村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制改革,确保股权分配的公正、合理,维护全体社员的权益,我们梅墟街道特提出以下关于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设置及股权享受对象范围与标准的指导意见。

一、股权设置介绍:只设社员股一种。社员股由农龄股和人口股两种形式组成,形成一种独特的股权结构。在总股额的分配中,农龄股占据40%的比重,人口股占据60%的比重,这种分配比例将计算到每一位社员。

二、揭开股权享受对象的神秘面纱:我们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在原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其所有权益属于在册的全体社员。只有具备社员资格的人员才能享受股权分配。已经去世的社员则无法参与计股分配。

三、农龄股计算方式的详解:符合社员资格的在册人员,其农龄从一九八三年一月开始计算,截止时间则视各村实际情况而定。农龄计算的年龄限制为十六周岁以上。中途因户籍或社员身份变化(如招工、招干、出嫁)的,变化时间之后不再计算农龄。

四、人口股分配方式的人性化调整:每个确认社员资格的社员及其未成年的子女(非农户口除外)都将参与到人口股的分配。这种分配方式既体现了公平性,也照顾到了家庭的实际需求。

在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建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将坚持依法、民主、合理、公正的原则,确保股权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也强调各村在实际操作中要结合自身情况,灵活应用上述指导意见,确保改革能够真正惠及每一位社员,为社会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也强调在股权设置和股权分配过程中要加强民主管理,充分征求社员意见,确保每一位社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将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工作进展,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将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广大社员充分了解并参与到改革中来。

梅墟街道关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权设置和股权享受对象范围与标准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股份制改革,维护社员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我们将携手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这项改革,为街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关于特殊对象股权分配及股权设置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甬党办[2001]24号文件和科技园区管委会[2006]65号文件精神,我们特制订了本次股权分配的意见,以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特殊对象的股权分配

1. 义务兵:军龄视为农龄,退伍后若户口在本村农业户口,享受人口股;若户籍已农转非或外迁,则不再享受。如西藏兵等特殊政策下户口转为非农的,退伍后视同社员享受,但家属子女不享受。士官10年以上不享受股权分配,10年以下可享受,但户籍转为非农的不列入。

2. 已招工并转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农龄按实计算,保留人口股。工作期间或退休后享受社会老保的,不享受股份分红。

3. 大中专在校学生:在校期间视作农龄计算,享受人口股(毕业生除外)。毕业后因未落实工作户籍迁回本村的,也视作在校学生。

4. 出嫁女:户口在本村农业人口的享受人口股的50%,农龄股仅享受婚前实际农龄。离婚后户口迁回原农业户口的,也享受相应股权。

5. 原本村社员外迁或买蓝印户口的,迁入时间在2007年6月5日之前的,享受人口股和农龄股的相应部分。

6. 劳教人员在劳教期间不计算农龄,服刑期间保留股权但不享受分配。刑满释放后享受。

7. 全村转为非农户口后,经济合作社社员的妻子和符合计划生育的子女可享受人口股分配。

文中还详细说明了其他特殊情况的股权分配方式,如精简人员、上山下乡知青、合法再婚带来的未成年子女、外来种田户、历史队供应户等情况。

二、股权设置和享受对象、范围、标准

1. 根据街道各村的实际情况,多数资产来自土地征用费,股权分配中的农龄股和人口股主要平衡前后社员利益关系,带有福利性质。

2. 大中专学生的优惠政策基于宁波市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视同社员享受待遇。

3. 制订股权设置和分配方案时,遵循“依法、民主、公正、合理、稳定”的要求,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股权分配新篇章:未成年人、劳教人员与整体农转非社员如何享受股权权益?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股权分配的议题愈发引人关注。未成年人是否也应享有与成年人相同的股权权益?服刑期间的劳教人员是否同样参与分配?让我们深入这一话题。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土地征用频繁,许多村落逐渐转型为非农户口。这种整体性的转变中,原本在农业户口下的社员们如何在新环境中保持自己的权益?在股份制改革的浪潮中,他们依然享有社员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各地的股份制改革步伐不一,因此因婚嫁和户籍迁移造成的股权分配问题也呈现出二次性的特征。每位合作社社员只能参与一次股权分配,不得在多个合作社重复享受权益。对于尚未完成股份制改革的村落,在日常费用发放过程中,可以参考这一意见,并以新《浙江省经济合作社条例》为实施准则。

那么,何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深入贯彻区“三改一化”工作会议精神,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了以下改革方案。以理顺分配关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为核心,通过清产核资、明晰产权、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步骤,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让农民持续增收。在此过程中,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的原则,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依法规范操作、稳步推进。

面对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困境,如何寻找出路?资金缺乏、发展路子不明确是摆在面前的问题。建议市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和思路。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各类社会工商资本合作时,要明确产权归属,处理好合作社与工商资本的利益关系。对于原有的新型经营实体,要剥离村集体资产产权,作为合作社参与股份合作经营的基本股金。同时鼓励合作社以项目资金、土地等资源资产入股企业,明确各类股权的构成和收益分配方式。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农村集体资产的合理配置和高效运营新的路径!

合作社在入股时,若以区域商标品牌为要素,必须慎重行事。合作社应先聘请专业的中介评估公司对区域商标品牌进行精确的市场价值评估。经过严格的折股量化后,方可形成股权。这样既能确保合作社的资产价值得到合理评估,也能为后续的股份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当前,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呈现出多种形态和选择模式。对于村级机动地等分散、难以集中连片的经营性资产,以及村级小型水利设施等相对简单的经营性资产,采用承包经营模式更为适宜。这种方式能够充分发挥这些资产的潜力,带动村级经济的发展。

对于由村集体投资兴建的各类产业经营实体和农业园区,我们积极倡导聘请专业团队,开展合作社自主经营活动。这样可以规避直接由理事长牵头负责可能带来的风险,避免合作社经营活动陷入集体化大锅饭的局面。

对于合作社与农户提供的土地、资金等资源资产要素,通过招引社会工商资本投资经营的混合经营实体,必须坚定不移地走股份合作经营发展之路。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通过改革创新逐步规范合作经营行为。

合作社在监管企业经营行为时,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对于村级合作社投资兴建的各类经济实体和参股运营的股份合作经营实体,要不断创新企业经营监管途径。通过严格的监管,旨在及时识别和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合作社和农户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这也将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升整体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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