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集团:舆情管理与公司动态概览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舆情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对公司的、社会传言或信息、可能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并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 公司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为有效应对舆情,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证券部。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决策和部署舆情处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相关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向监管机构报告及沟通等。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负责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发现的舆情情况以及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必须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或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对舆情信息保持高度敏感,迅速反应,制定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在处理危机过程中,公司应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证信息一致性和透明度,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避免信息不透明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如下:
一、知情人员发现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二、董事会秘书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评估舆情情况,并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还需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由舆情工作组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第十二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当发生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应召集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公司需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相、与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发布真实信息以消除误解、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等。
第四章 舆情管理与应对
一、面对舆情风波,长缆科技集团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感性。在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迅速启动应对策略,确保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传递信息。
二、公司深知舆情的重要性,并深知其可能对公司的声誉和股价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官网和其他沟通渠道将成为我们向外界传递真实信息的主要平台。根据需要进行澄清,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对于任何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长缆科技集团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这可能包括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旨在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重大舆情得到有效处置后,公司不会松懈。舆情工作组将召集相关部门,对舆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深入分析,评估总结。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的改进和优化,确保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未来的舆情挑战。
第五章 责任追究与法规遵守
一、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泄露。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公司信息知情人、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同样需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因此导致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于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长缆科技集团将坚决予以打击。对于给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损失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为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