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新三板公司因年报“难产”收警示函
青岛证监局对多家新三板公司因未按时披露年报发出警示函
近日,青岛证监局采取行动,对一批未及时披露2020年度报告的辖区内新三板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这些公司的行为引发了监管机构的关注。
在此次事件中,青岛证监局发现一些公司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例如,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鼎商动力)未能在规定的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公开其年度报告。公司的董事长、信息披露及财务负责人刘春茂未能尽到其职责,未能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力磁电气)和青岛佳科恒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佳科能源)。这两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因同样原因受到了警示。
由于这些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年度报告,它们已被强制停牌。如果在6月30日之前未能公布2020年度报表,它们的股票可能会被终止挂牌。至今,三家公司仍未作出任何披露,这预示着它们的股票可能会被强制退市。
深入探究这些公司背后的原因,我们发现佳科能源自2017年开始,因新疆水利项目的影响,面临约1600万元的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问题,加上2020年疫情的影响,业务开展受到严重阻碍。为了节约成本和提高运营效率,佳科能源曾考虑在新三板终止挂牌。由于资金紧张,该公司无法支付法律意见书费用及结清拖欠的挂牌年费和滞纳金,因此未能提交主动摘牌申请。力磁电气也因经营困难和资金紧张而无法聘请审计机构,导致未能披露2020年报。这些公司的困境似乎都与“囊中羞涩”有关。
此事件提醒所有新三板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是其基本职责。对于未履行此职责的公司,监管部门将不会手软,并将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其进行处罚。这也提醒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对象时要更加谨慎,确保所投资的公司能够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