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及一致行动人Denlux Capital Inc.(以下合称“Denlux”)持有公司股份18,703,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其中,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持有公司股份11,290,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Denlux Capital Inc.持有公司7,413,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且已于2020年10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股东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及一致行动人Denlux Capital Inc.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2,3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在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11月22日期间,通过不超过4,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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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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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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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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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通过证券交易所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除上述安排外,Denlux暂无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其他安排。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及其一致行动人Denlux Capital Inc.承诺
1、自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对于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本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仍持有公5%以上股份的,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人/本企业保证在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人/本企业保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若届时相关减持规则相应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
4、如本人/本企业违反减持比例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应将超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
5、如本人/本企业违反减持价格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应向发行人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按发行价格与减持价格之差,以及转让股份数相乘计算。本人/本企业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时,公司有权从对本人/本企业的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