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交易所再次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

财经新闻 2023-02-06 07:34www.16816898.cn股票新闻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沁 6月3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显示:自2021年7月19日起,深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标准费率的50%双边收取。

  同日,上交所也发布通知,根据通知,自2021年7月19日起,上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的标准费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维持不变,即按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的50%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

  据悉,两大交易所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旨在进一步降低投资者、支持基金市场发展。

  事实上,早在2015年,上交所与深交所就曾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

  2015年7月29日,深交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证券品种收费标准的通知》称,深交所收取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975‰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对相关证券品种的大宗交易,其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的标准费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维持不变,即A股下浮30%,B股、基金下浮50%,债券回购暂免收取。

  2015年7月3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标准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表示:基金(包括、ETF、LOF)交易经手费标准不变,仍按成交金额的0.0045%向买卖双方收取;大宗交易的基金经手费按竞价交易的50%收取。同时,取消ETF申购、赎回经手费,并将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ETF、LOF)上市初费调整为3万元,暂免普通LOF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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