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 国投证券关于金杨股份发行前部分股份上市流程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作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详尽的核查。以下是对核查情况的全面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金杨股份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下,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占比较大,而无流通限制的部分则相对较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的6个月内,部分股份即将上市流通。除此之外,战略配售股份在上市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限售期。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这部分股份涉及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数量及持股数量明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也已知。该部分限售股将在特定的日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值得注意的是,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并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因素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这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的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了明确的承诺。其中包括了锁定期内的持股承诺,以及在特定情况下的股份锁定延长承诺。除此之外,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比例不得超出规定范围。这些承诺在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30日正式上市,截至2023年7月27日,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即每股57.88元。这一趋势触发了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根据相关承诺,周增光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将延长6个月。这一信息已在公司2023年7月29日发布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中详细披露(公告编号:2023-009)。
除了上述承诺之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并无其他特殊承诺。截至本公告日,这些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所有承诺,没有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并未出现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上述股东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详情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合计450,000450,000
值得注意的是,周增光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其任期已于2024年7月28日届满并离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承诺,离任后6个月内,他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尽管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周增光先生仍将遵守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公开披露相关情况。
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数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1,637,35062.62%-450,00051,187,35062.08%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51,637,35062.62%-450,00051,187,35062.08%
无限售条件股份30,819,00637.38%+450,00031,269,00637.92%
总股本82,456,356100.0%-82,456,3561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细微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重要核查意见》确认签字盖章页展示着两大保荐代表人的坚定承诺。王庆坡与林文坛两位代表,以专业的态度和严谨的精神,对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详尽的核查。他们确保所有的程序都符合规定,所有的细节都得到了细致的审查。这份核查意见不仅仅是一张纸上的签名和盖章,更是他们对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权益的坚定承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力支持此次股份上市流通计划,相信这将为投资者带来更为广阔的投资机会和市场前景。此刻的年、月、日,将永远铭记这一重要时刻。让我们共同期待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未来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