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姜旭未在原期限内履行股份增持承诺,金莱

财经新闻 2025-03-09 03:41www.16816898.cn股票新闻

【资讯快报】

在近日的一个重要公告中,A股公司【()、】(股票代码:002723.SZ)的董事姜旭先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的监管函。事情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19年10月28日,当时公司宣布收购国海建设百分之百股权。在这一重大公告中,董事姜旭先生明确承诺,在收到第一笔股权收购款后的12个月内,将增持不低于五千万元的公司股票。这一承诺的增持期间原本是从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30日。

到了2020年10月22日,公司公告显示,姜旭先生并未能在承诺期间实施增持计划。尽管在2020年11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同意姜旭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但姜旭作为公司的重要决策者,未能按时履行股份增持承诺,并且未能在延长的增持期限内完成相应的审议程序。

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的多项规定,包括第1.4条、第2.1条、第11.11.1条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6.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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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旭先生的行为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作为公司的董事,他的行为不仅关乎到公司的声誉,也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信心。我们期待公司能够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同时也希望投资者能够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风,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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