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更为平民化 保险金信托成市场新宠
近年来,“守富”与“传富”已成为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主要焦点,尤其是在经历了“创富”的热潮之后。根据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7胡润财富报告》,我国拥有600万资产的家庭总财富已达到GDP的1.5倍,而拥有千万资产的“高净值家庭”数量更是增长迅猛,增长率甚至超过了GDP的增长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财富传承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了高净值人群理财需求的核心。
为适应这一市场需求,保险金信托应运而生,作为一种融合信托与保险特色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它为人寿保险注入了新的活力。保险金信托,顾名思义,是以保险金请求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的信托,其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特色,为平民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开辟了新的道路。
保险金信托的核心在于,它在保险合同的义务履行后,仍为受益人解决实际问题,是保险功能的有效延续和拓展。与动辄千万以上的家族信托门槛相比,保险金信托的准入门槛更为平民化,如平安信托与平安人寿联合推出的“传世臻宝”,标准型准入门槛仅为100万元,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
南开大学的朱铭来教授强调,保险金信托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富增值,它更是委托人对于保险理赔后受益人如何获取财产的管理意志的延续。人寿保险信托机构凭借丰富的理财经验、专业的理财能力和良好信誉,能为受益人提供强有力的权益保障。信托投资公司运用或投资得当,将有利于受托资金取得最佳的保值增值效果。长期人寿保险与信托相结合,更拥有储蓄与投资理财的双重功能。
尽管保险金信托在我国的发展空间巨大,但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是其主要难题之一。朱铭来教授建议,要在《信托法》中明确允许保险金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并在《保险法》中明确人寿保险受益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可以包括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这样,保险金信托才能在政策法律层面得到明确地位,为其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从首款保险金信托的推出,到如今众多保险公司的积极参与,保险金信托已成为市场新宠。在保险业和信托业的共同努力下,保险金信托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更多高净值人群和普通人提供优质的财富管理服务。
保险金信托以其独特的优势,如平民化的准入门槛、专业的财富管理、有效的权益保障等,正逐渐成为财富管理市场的新热点。要使其健康、稳定发展,还需进一步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为其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