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重大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公司决定为其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一项重要担保。以下是关于此次会议及决策的相关详细报道:
证券代码:002067,证券简称:景兴纸业。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董事长朱在龙先生的主持下顺利召开。此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以通讯表决形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也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完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在深入讨论和审议后,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了一项重要议案:公司为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7.5亿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96个月。马来西亚景兴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次提款。
此次担保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会议也以9票赞成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由于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需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因此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21日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对于以上决策,公司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详细公告。所有关于担保和股东大会的相关详细信息,均可在这两个平台上找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一决策展现了其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反映出其对子公司的深厚信任和支持。我们期待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继续稳健前行,为股东和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和回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阅公司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