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信用评级应向投资者付费模式转变
股票知识 2019-10-16 18:42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摘要:若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等拟发债,可由证券业协会从专项基金先行垫付款项,聘请评级机构进行评级。 据报道,证监会完成2018年证券评级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部分证券评级机构存在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缺失、评级质量控制不到位、跟踪评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
若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等拟发债,可由证券业协会从专项基金先行垫付款项,聘请评级机构进行评级。
据报道,证监会完成2018年证券评级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部分证券评级机构存在“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缺失、评级质量控制不到位、跟踪评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笔者认为,当前证券信用评级主要由发行人付费,这是导致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
证券信用评级,是对企业偿还债务本息能力的评论,在于彰显特定的信用风险,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债权人,债权人参考信用评级,自己斟酌参与债券投资能否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按2007年《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信用评级对象,包括发行债券等证券的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等。
《证券法》第173条规定,资信评级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资信评级报告,应当勤勉尽责。但在现实中,一些评级机构并没有切实履行勤勉义务,比如去年监管部门对大公国际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发现,其在为多家发行人开展评级服务的同时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有违独立原则等问题。而此次证监会完成2018年证券评级机构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更多。
分析其中主要原因,债券评级多为发行方付费模式难辞其咎。债券评级由发行方付费,使得债券评级成为买方市场,评级机构为了争夺评级业务就可能展开恶性竞争,竞争的砝码一个是低收费,另外一个就是给出更高评级等次。从2018年已经违约的债券来看,AA级为最低等级,如此高的评级竟然还会发生违约,显示信用评级水分太大,存在虚高和泡沫现象。
正是由于债券评级由发行方付费,评级机构给企业债券的评级虚高,让投资者误以为债券投资安全性较高,一些垃圾债券得以成功发行,评级没有起到很好的预警作用,有些投资者可能需要为此付出惨重代价。要扭转这个局面,就必须尽快考虑推动证券评级的发行人付费制度,向投资者付费制度转变。
事实上,债券评级起初就是投资者付费模式,评级机构利用自身专业化优势将评级报告出售给投资者,后来由于信用评级高低对债券发行成本产生影响,才出现发行人付费评级模式。此时要让投资者相信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只能凭评级机构的声誉。
国内证券评级市场还在初步发育阶段,一些评级机构还无所谓声誉积累,有的或许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声誉,在发行方付费模式下,由此评级机构出现一些短期行为。有鉴于此,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环境下,或不宜采用发行方付费模式,而应选用投资者付费模式。
截至2018年6月30日,证监会核准的证券评级机构一共有11家,其中有4家评级机构被核准限于投资者付费模式,但投资者付费模式怎么搞,还鲜见相关报道。按笔者拙见,若由单个潜在投资者来付费交由评级机构对某个证券进行评级,投资者成本负担太重,也容易引起其他投资者搭便车现象。
笔者建议,证券业协会可成立证券评级专项基金,若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等拟发债,可由证券业协会从专项基金先行垫付款项,聘请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若债券发行失败,该费用由拟发行人负担、返还证券业协会;若债券发行成功,则从投资者的募资中提取一定比例交由证券业协会存入专项基金,以供持续使用,同时对评级机构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建立长期考核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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