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日益壮大 LP市场投资理念日趋成熟
近年来,中国股权投资行业在经历了一个完整发展周期后,机构投资者所扮演的角色愈发重要。政策上的不断放开使得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提升了其在股权投资市场中的投资配比,,机构投资者本身的投资意向逐渐增强,投资理念也不断走向成熟。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股权投资机构LP白皮书》分析了中国股权投资LP市场的整体发展情况,透析了各类型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并指出了机构投资者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LP市场整体增长 机构投资者仍占主导
2013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仍处在深度调整之中,VC/PE机构募资渠道继续收紧、IPO遭遇残酷“零封”、大环境继续疲软等诸多困难持续围堵LP。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底,尽管LP数量比2012年末增长了14.7%,但在可投资本量上却仅有1.9%的上升。由于资金退出渠道再度收紧,使得多数LP未达到预期投资收益,令其现有资金被套。,大部分LP对市场仍以观望为主,基本达成持币共识。
具体从LP群体数量上看,各类型LP从2011年至2013年底均有较大的涨幅,部分类型LP表现突出。如个人及富有家族类总体上涨91.7%,其中富有家族增长了92.6%;企业类增长了53.9%,其中上市公司表现最为突出,在近两年的增长达到了139.3%,其他类型企业也均有较明显的增长;金融机构类投资者增长达54.2%,其中投资公司在数量上增长103.5%,保险机构以及VC/PE机构等其他金融类机构也处于上升状态;除此以外,政府机构也有较大涨幅,到2013年底,比2011年末增长了55.5%。
在占比方面,总体来说各类型LP在总LP群体中的数量占比变化并不显著。近两年富有家族及个人增势较为明显,在2011年末个人家族类占LP总数的46.1%,到2013年末这一数值达到50.8%,增长了10.2%;,VC/PE机构、企业、政府引导基金、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LP群体近两年在占比上都出现了小幅下降。
从LP可投资本量上来看,机构LP仍占主导但增长较慢。个人家族类投资者在可投资本量方面增长了36.0%;金融机构类投资者在可投资本量上也有较大增长,达到16.5%,其中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FOF的可投资本量增长最为明显;政府机构类投资者的可投资本量增长为9.7%,主要来源于公共养老金及政府引导基金的增长。
2、LP市场机构化进程还可更快 VC/PE领域投资仍处初级阶段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仍然很不完善,其发展程度相对于发达国家还很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基于这个原因,加大力度发展我国资本市场,促进其不断成熟和完善已经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而积极培育发展机构投资者,仍是中国资本市场相当长时期内改革和发展的战略内容。
自我国股权投资市场起步以来,机构投资者在数量和规模上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底,清科研究中心收录的本土机构LP共计3023家,仅占本土LP总数的四成。其中,企业LP数量最多,达到1157家,占比为38.3%;投资公司、VC/PE机构LP紧随其后,数量分别为456及375家,占比均超过10%;政府机构、上市公司、政府引导基金LP在数量上也均超过200家,分别为299家、277家以及227家,占比分别为9.9%、9.2%以及7.5%。从本土机构LP的可投资本量来看,截至2013年底,共有2245家机构LP披露了其可投资本量,共计1674.33亿美元。虽然本土机构投资者在LP总数量上的占比仅为四成,但本土LP市场的可投资本量却几乎全部来自机构投资者。在所有本土机构LP中,上市公司、企业、投资公司LP的可投资本量位居前三位,分别为370.11亿美元、201.02亿美元和191.27亿美元。
不过,整体来看,虽然机构投资者不断扩张其在VC/PE行业的布局,但国内LP市场的机构化进程较为缓慢,仍属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如股权投资基金涉及的法律法规缺位,造成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又如有限合伙制基金税收政策尚不明朗;还有监管规则对机构投资者限制过多等,这些都制约着我国机构投资者投资VC/PE领域。
3、政策限制放开 挑战与机遇并存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目前中国股权投资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市场规模,行业逐渐分化呈现多元化态势,投资和退出渠道具备更多可操作性。,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权投资市场投资的广度及深度也在不断扩大。一方面,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机构投资者的队伍及其资金实力不断发展壮大,产生了更为强烈的资产配置需求;另一方面,资本市场逐渐向国际化、专业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开放程度不断提高,政策层面有时有序地放开,机构投资者得以更多发展。具体来看,中国LP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有
——伴随股权投资政策限制放开,机构投资者将日益壮大。
近年来政策方面的不断松绑,给LP机构化的道路创造了良好条件,特别是以社保基金和保险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人当前在政策方面的障碍越来越小,都在加快入主PE基金的步伐,其投资主动性也不断提高,并有望在未来几年迎来实质性的发展与突破。
随着机构投资者不断进入市场,将会给VC/PE市场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方面,使市场“募资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另一方面,由于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风格和个人投资者有很大的不同,VC/PE基金募资呈现两极分化现象。
——QFLP新群体兴起,LP呈现海外化发展趋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海外投资者开始参与到中国VC/PE市场中来,LP群体正朝着海外逐步发展,其中QFLP成为近期热点。目前,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深圳5个直辖市均已颁布出台当地的QFLP政策,鼓励境外优质资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在引进海外投资者的阶段中,中国资本项目的开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尚未完全开放。如何利用好外资来为国内优秀企业发展增添动力,从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并且借此契机学习海外投资者的先进投资经验,使国内投资者的股权基金投资理念趋于成熟,对于我国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意义重大。
——投资者权益保护日益成熟
随着中国VC/PE行业的不断发展,其对市场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将越来越重视股权投资市场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及市场规范的形成。
不过,清科研究中心也认为,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在中国市场开展资产配置活动还面临着重重挑战。如对于机构投资人而言,在市场初级阶段,缺乏成熟、可靠、合格的配置对象;各类资产类别之间的相关性较高,不能有效地分散风险;机构投资人还面临着较为沉重的投资回报压力以及现金流偿付压力等。又如,对于市场而言,中国VC/PE行业周期与政治、经济周期紧密相连,行业风险程度因未来的不可预见性因素而存在诸多变数;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行业格局,当前的行业同质性较明显,VC/PE机构的策略转移频繁,机构投资者的资产配置范围狭窄,不可控因素较多;市场过分关注收益端,而忽视风险因素的存在,为了追求高收益越来越偏向短期投机行为,市场风险度越来越高等。
面对上述挑战,为了推动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清科研究中心建议,应尽快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在股权投资基金领域建立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制度,完善有限合伙制基金涉及的配套制度建设;适当放开有关机构投资者如商业银行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限制,允许和鼓励商业银行有限度地投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养股权投资行业高端人才,打造优秀的基金管理团队。
名词解读
LP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是真正的投资者,不负责具体经营。
FOF:基金中的基金(FOF)与开放式基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基金中的基金是以基金为投资标的。
QE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PE以及VC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