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层概念股吉林碳谷信披违规被罚
摘要 【精选层概念股吉林碳谷信披违规被罚】日前,鉴于精选层概念股吉林碳谷存在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与前期申请材料中的财务报表存在较大差异的违规事实,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日前,鉴于精选层概念股吉林碳谷存在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与前期申请材料中的财务报表存在较大差异的违规事实,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更正财报被罚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吉林碳谷2020年11月3日提交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材料,2021年5月19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计报告》,对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与前期申请材料中的财务报表存在较大差异。
记者查阅相关公告发现,2018年-2020年,吉林碳谷归母净利润调整前分别为-7594.11万元、-1652.97万元、1.44亿元;调整后分别为-8342.71万元、-3004.77万元、1.39亿元。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吉林碳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未能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构成信披违规。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及总经理张海鸥、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卢贵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对吉林碳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张海鸥、卢贵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于此次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吉林碳谷作为申请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公司,应当按照《精选层挂牌规则》等业务规则,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国股转公司告诫吉林碳谷,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否则,将被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冲刺精选层
根据公开信息,6月29日,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委员会将审议吉林碳谷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
公开发行说明书显示,吉林碳谷主要从事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2018年-2020年),吉林碳谷通过进一步的技术攻关、新生产线的建设,实现大丝束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产品稳定大规模生产,产品结构已经从军工级别小丝束产品为主,发展到工业民用级别大丝束产品为主,小丝束、大丝束产品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吉林碳谷介绍,公司所用的DMAC两步法,经水相悬浮聚合,原液和聚合的产量大;而其他厂家所采用的一步法,在聚合物和原液制造方面限制了纺丝的产量。湿法成型的纤维纤度变化小、纤维上残留的溶剂少,容易控制原丝质量。公司独创工艺技术结合二步法与湿法工艺优势,尤其适合大丝束原丝生产。
公开发行说明书显示,吉林碳谷向关联方吉林精功销售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吉林精功销售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2.12%、63.82%、42.09%。吉林碳谷解释称,由于浙江省和吉林省政府友好交流与支持下促成了浙江精功碳纤维生产线扩产项目北迁至吉林,成立吉林精功,基于上述关系以及与浙江精功的历史合作关系,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吉林精功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况。
此次冲刺精选层,吉林碳谷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股票(含超额配售权),募集资金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6月29日将是吉林碳谷第二次上会接受审核。全国股转公司3月29日发布的《2021年第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挂牌委员会对吉林碳谷出具了“暂缓审议”的决定。在该次审议会议中,挂牌委员会对吉林碳谷关于贸易业务、独立性、持续经营能力分别提出了审议意见。
(文章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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