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一起利润补偿纠纷获受理,12个月内包含
11月13日,获悉,A股公司【()、】(002617.SZ)发布对业绩追偿的诉讼。
露笑科技于近日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浙06民初350号],公司起诉上海士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世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士鹏、杜少杰、潘刚合同纠纷案已于2020年11月11日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事件起始于2017年1月20日,原告与被告上海士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案外人上海正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由原告收购被告上海士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案外人上海正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3.5亿元。同日,原告与被告上海士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利润补偿协议》,被告上海士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净利润数不低于5000万元、6250万元、7800万元。约定,若未达到净利润承诺数值的,上海士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当向原告予以利润补偿。
经审计,2017年度,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净利润数为4720.81万元,原告收到2017年度应收利润补偿金额512.95万元。2018年度,完成净利润数为-7939.66万元。按照约定的利润补偿办法,被告上海士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在2018年年报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即2019年5月17日前向原告补偿2018年度利润补偿现金2.61亿元。
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浙06民初382号],公司起诉上海士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世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吉辰、郑士鹏、杜少杰、潘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已于2019年6月18日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公司请求判令被告上海士辰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款2.61亿元,并支付自2019年5月1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请求判令上海世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吉辰、郑士鹏、杜少杰、潘刚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王吉辰签署个人连带责任和解协议的议案》,公司就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正昀”)的业绩补偿款纠纷与王吉辰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本次和解协议签订后,王吉辰向公司支付6000万元和解金,本协议签订不影响甲方对上海士辰、上海士辰其他合伙人股权转让款和补偿款的追索权。2020年7月15日,公司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公司撤回起诉。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向上海士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世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士鹏、杜少杰、潘刚提起诉讼。
露笑科技针对此次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上海士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原告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润补偿款2.01亿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5月1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2、判令被告上海世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被告郑士鹏、杜少杰、潘刚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被告上海士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述第一项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露笑科技表示该案已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披露的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3.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2%。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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