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股市“不死鸟”不再“停而不退”
■择远
有进有出,市场才有活力,才不会是一潭死水。这里的进,是要有新股发行;退,就是必须让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退出市场。
国务院发布的新“国九条”,就提出了要“完善退市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实际并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退市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并严格执行。支持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确保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以吸收合并、股东收购、转板等形式实施主动退市。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明确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标准和程序。逐步形成公司进退有序、市场转板顺畅的良性循环机制。
我们看到,十年前,国务院已经提出“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对退市公司高管人员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十年间中国资本市场没有一例真正意义上的退市,这种状况显然不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
有统计显示,从2001年退市制度实施到现在,因连续亏损而退市的上市公司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不足2%,与境外成熟市场6%甚至8%的年退市率相比,差距不小。
十年后,国务院再提“完善退市制度”,显示出政府让股市“不死鸟”离场的决心,是在顶层设计上对股票市场的进一步优化。
今年,曾被视为A股“不死鸟”的ST长油由于连续四年巨额亏损,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于4月21日进入退市整理期。
笔者认为,这是政府对股市“不死鸟”动了真格,就是不管是有什么样的背景,该退市的必须退市,该离场的必须离场,不能因为有雄厚的背景就可以做股市的“不死鸟”,就可以长期“停而不退”,造成一些资金对垃圾股的投机炒作仍然肆无忌惮。
作为股市新陈代谢的组成部分,在新股发行制度不断改革的,退市制度同样需要进一步完善细化,适当时候还有必要加强退市制度改革的步伐。个中道理很简单,“有进有出,吐故纳新,优胜劣汰”,健康的生态格局才能更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培育出更多伟大的公司。
可以期待,随着退市制度的不断推进,我国股市将建立起“有进有出”的顺畅机制,上市公司退市现象也将越来越普遍化、越来越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