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机质量不达标拒退款?洁特生物子公司起诉
10月26日,获悉,【()、】(688026.SH)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拜费尔”)与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机智能”)于2020年4月20日签订口罩设备《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现拜费尔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0112民初16307]。
据悉,2020年4月20日原告(即拜费尔)、被告(即国机智能)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根据该合同,原告向被告购买设备N95口罩机,总价3,450万元,2020年4月21日,原告如约支付了设备定金2,760万元。
2020年4月24日至29日,被告陆续向原告交付部分N95口罩机。这部分口罩机在验收、调试、试生产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被告经多次调试、维修、更换零部件等仍无法根本解决。
2020年5月13日,原告告知被告负责人,被告交付的口罩机无法达到顺利生产的预期目标,要求安排剩余未发货口罩机的退款事宜并得到了被告负责人的确认,被告不再要求原告提货。2020年5月28日,被告负责人与原告见面沟通,同意退还剩余未发货口罩机款;2020年6月2日,原告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向被告书面致函,要求被告不再向原告交付余下的未发货N95口罩机,退还剩余未发货口罩机款。
2020年6月12日,被告起草并向原告发出一份《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交由原告盖章,主要内容包括同意调整《买卖合同》的数量;扣除相关款项后剩余款项人民币2,031.19万元由被告在双方签订该补充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原告。2020年6月15日,原告签署《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后回寄给被告。,被告以各种借口至今拒绝办理退款手续。
拜费尔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退还原告预付款共计人民币20,311,900元,152,918.37元(暂从2020年6月16日计算至2020年8月4日,总额计算至被告退还所有预付款之日);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口罩报废损失人民币1,568,000元。
洁特生物称,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经立案,尚未开庭,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被告国机智能是一家国企单位,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本次涉案金额为20,311,900元,存在部分或甚至全部未能收回,从而导致部分或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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