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宁收到终审判决,将

股票知识 2023-02-03 19:34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10月23日,获悉,A股公司新宁物流(300013.SZ)全资子公司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

  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宁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3民终6891号]。

  此前由于一审的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10民初179号民事判决,按法定程序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民事判决书的情况: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6891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事实认定虽有不当,但判决结果并无不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九条,《中华人名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受理费合计27.04万元,上诉人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上诉部分二审案件受理费12.19万元(上诉人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新宁公司负担12.19万元;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上诉部分二审案件受理费12.19万元(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负担;上诉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诉部分二审案件受理费26600元(上诉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6600元由本院予以退还。上诉人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2660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深圳新宁表示将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支付赔偿金1155万元,同时承担一审及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23.38万元。针对本次诉讼,新宁物流已于深圳新宁收到本次诉讼一审判决书时足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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