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IPO|四过三,航亚科技、恒玄科技和亚辉龙

股票知识 2023-02-03 19:34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8月31日,资本邦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65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下午召开;2020年第67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召开。

  2020年第67次审议会议的审议结果为:(一)同意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二)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0年第65次审议会议的审议结果为(一)暂缓审议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要求发行上市(首发)。(二)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要求发行上市(首发)。 以下是4家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简称:航亚科技)

  航亚科技是一家专业的航空发动机及医疗骨科领域的高性能零部件制造商,专注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及医疗骨科植入锻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航空发动机压气机叶片、转动件及结构件(整体叶盘、盘环件、机匣、整流器等)、医疗骨科植入锻件(髋臼杯、髋柄及胫骨平台等精锻件)等高性能零部件。

  财务数据显示,航亚科技2017年度到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755.32万元、1.61亿元、2.58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32.06万元、1398.70万元、4218.55万元。 严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严奇直接持有公司 19.26%的股份、通过华航科创控制公司 5.17%股份,并通过与阮仕海、朱宏大等

  11 名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控制公司

  24.54%股份。其中,《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各方行使提案权/提名权或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时应与严奇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以严奇意见为准。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上市委的审核意见为:要求公司用表格等形式进一步量化分析2017年及2018年的情况、叶片单位成本情况。要求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如下:

  1.要求公司说明:(1)与公司技术开发收入配比的技术开发成本与公司自身研发费用如何区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2)公司技术开发业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归属,公司认为技术开发收入增长趋势具有可持续性的理由。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要求公司说明:在2017年、2018年航空叶片类产品及相关技术开发的产能利用率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2018年航空叶片单位成本较2017年明显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要求公司说明:在国际主流发动机客户对公司的采购需求下降导致公司2020年全年外销收入预计下降50%左右的情况下,2020年1-9月业绩预计“较上年同期均有增长”的原因,公司产品和收入结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玄科技)

  恒玄科技主营业务为智能音频SoC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为客户提供AIoT场景下具有语音交互能力的边缘智能主控平台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蓝牙耳机、Type-C耳机、智能音箱等低功耗智能音频终端产品。公司产品已经进入全球主流安卓手机品牌,包括华为、三星、OPPO、小米等,同时在专业音频厂商中也占据重要地位,进入包括哈曼、SONY、Skullcandy等品牌。此外,公司产品目前亦在漫步者、万魔等专业音频厂商及谷歌、阿里、百度等互联网公司的音频产品中得到应用。

  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度到2019年度,恒玄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8456.57万元、3.30亿元和6.49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为-1.44亿元、177.04万元和6737.88万元。 Liang Zhang、赵国光及汤晓冬合计控制公司 45.16%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Liang

  Zhang、赵国光及汤晓冬为恒玄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中 Liang Zhang

  及汤晓冬为夫妻关系。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有:

  1.根据申要求文件,2020年8月16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和解协议》《合作协议》,此后公司取得相关法院作出的对方对6个纠纷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上市委要求保荐代表人说明:(1)上述纠纷涉及的专利是否属于公司核心技术,上述协议签署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影响;(2)上述协议相关约定是否影响公司本次招股说明书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便于投资者判断。

  2.(1)根据申要求文件,公司产品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2019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31,888.60万元,上升96.65%,并实现较大规模的盈利,上市委要求公司代表说明公司2019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

  (2)结合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情况,要求公司代表进一步说明公司本次募集10.7亿元投向发展与科技储备基金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执行性,资金使用机制是否符合公司治理、内控要求及上市公司募投资金使用规则。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要求(简称:汉弘集团)

  汉弘集团是一家以数字喷墨打印技术为核心,集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于一体的工业数字印刷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业为客户提供数字喷墨印刷设备、软件、墨水、配件及专业服务,产品应用涵盖广告、家装、成衣、纺织、包装、书刊、标签、印刷电路板以及3C电子等行业。

  2017年-2019年,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4.84亿元、6.09亿元、8.81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6亿元、-9211.94万元、2.14亿元。 汉弘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肖迪先生,肖迪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 3,548.05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9.57%;通过合舟联成、合舟联享、合舟聚成、合舟聚沙以及合舟投资间接持有 10,675.07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28.78%,即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14,223.12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38.35%。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上市委审核意见为:

  1.要求保荐人结合公司收入及利润在2019年度出现大幅增长而核查程序因疫情影响受限的情况,针对2018到2019年度收入增长超过100万元或毛利额增长超过50万元的客户执行有效的替代核查程序,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要求公司说明仅对部分客户提供、对同一客户同时存在提供安装服务或不提供安装服务的情形的技术可行性及商业合理性,分析该等操作是否可能导致客户因产品无法达成性能预期而出现退换货。要求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公司被多次举报,要求公司:(1)结合与CET要求2019年多笔销售合同的签订情况、销售回款情况、最终客户的经营情况,进一步说明上述销售业务的真实性;(2)披露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分析该等诉讼可能出现的不利结果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要求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有:

  1.上市委要求公司代表说明:(1)选取2018到2019年度收入额增长较大的典型客户,如何与该等客户建立业务联系,在2019年度向该等客户发送产品是否负责安装、是否已收回货款;(2)结合货款回收的最新结果,分析新冠疫情对公司客户的业务造成的不利影响是否已导致公司所售产品的延迟安装及货款的推迟回收,是否影响货款的可回收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分析包装数码印刷机收入在2019年度大幅增长的趋势是否可持续。要求保荐代表人结合公司收入及利润在2019年度出现大幅增长而核查程序因疫情影响受限的情况,说明是否执行了包括核查公司与客户之间商务沟通记录等的特别核查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2.要求公司代表说明:(1)以较低价格收购原墨水供应商珠海东昌且该要求在被收购后持续亏损的现实情形,与公司所声称的将投入募集资金扩大墨水产能并将墨水业务发展成为公司的重要业务的预期之间的内在商业逻辑;(2)珠海东昌原实际股东李明喜以低于其他外部投资者的价格入股公司,是否与公司的收购行为存在内在联系。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要求公司代表说明仅对部分客户提供、对同一客户同时存在提供安装服务或不提供安装服务的情形的技术可行性及商业合理性,分析该等操作是否可能导致客户因产品无法达成性能预期而出现退换货。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4.公司被多次举报,要求公司代表说明相关情况,特别是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分析该等诉讼可能出现的不利结果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四)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要求(简称:亚辉龙)

  亚辉龙系一家技术国内领先、研产销一体化的专注于临床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包含全自动化智能流水线、智能管理软件、专业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创新型企业,主营业务为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

  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营收分别为5.30亿元、7.29亿元、8.77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589.46万元、3803.34万元、1.06亿元。 亚辉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鹍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胡鹍辉直接持有公司 43.60%的股权,并通过其 100%控制的普惠投资持有公司

  9.12%的股权,合计持有亚辉龙 52.72%的股权。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有:

  1.要求公司代表说明:(1)抗原抗体类生物原料在直接化学发光技术中发挥的作用及其重要性、公司自产原料的研发情况、自产原料替代进口原料的技术难度和进程;(2)结合竞争对手在酶促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光、电化学发光三大技术路线的专利分布情况,说明公司突破直接化学发光技术时能否及如何避开领先者的专利壁垒、罗氏要求在电化学发光是否对公司存在专利壁垒。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要求公司代表说明:(1)胡鹍辉及其父胡德明在报告期内各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2)在胡鹍辉的经验明显不足、所学专业与公司主要业务关联度较低的情况下,其父胡德明是否在报告期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持续发挥重要乃至主导的作用。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要求公司代表结合新冠疫情对公司所在行业及市场所造成的重大影响,分析说明:(1)公司原有的直销为主、经销为辅,采用联动销售方式向直销客户或经销商提供诊断仪器、后续通过销售配套试剂获得利润等的业务模式,是否将发生重大变化;(2)公司自营产品与代理产品并行的业务模式是否将发生重大变化;(3)上述两项变化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要求亚辉龙代表结合报告期不同类型自产制剂投放设备以及单台收入情况,说明计入固定资产专用仪器的期末减值测试是否充分考虑了终端客户试剂采购不及预期等情形,相关会计政策和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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