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与深圳鑫腾华等人合同纠纷达成和解,

股票知识 2025-03-11 19:32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获知动态】在冬天的步伐越发临近之际,一家A股公司【()、】(股票代码:002471.SZ)最近受到了来自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该书的背后,是一场关于合同纠纷的协议达成。

中超控股在近期收到了这份文书,与黄锦光和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鑫腾华)之间的纷争终于尘埃落定。据调解书内容,深圳鑫腾华和黄锦光需在2021年11月4日前支付公司一笔款项,金额高达2047.22万元。

这场纠纷的起源要追溯到公司的日化业务。由于业务无商业实质,公司不得已向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公司支付了赔款,金额高达1672.96万元。深圳鑫腾华及黄锦光对此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分期偿还这笔损失。到了约定时间,他们并未履行承诺。为了追回这笔款项,公司不得不在2020年4月23日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

在法院的介入下,公司起诉了南通泉恩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南通泉恩)、任明、孔黎清,要求他们立即支付公司代其支付的保理融资款、利息、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共计2047.22万元,并要求黄锦光、深圳鑫腾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过宜兴市人民法院的调解,公司与各被告达成了一份协议。根据协议,深圳鑫腾华和黄锦光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公司款项,广东鹏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的受理费由深圳鑫腾华和黄锦光承担,并已由中超控股垫付,他们需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中超控股。

基于这份《民事调解书》,公司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了对南通泉恩、任明、孔黎清的起诉。法院同意了公司的申请,并作出了《民事裁定书》。

这家A股公司的经历警示我们,投资市场中的风险无处不在。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时都应谨慎行事,充分研究并了解所有可能的风险。本文所提供的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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